3大国安系统各有分工

2023-08-07 00:00

香港社会已进入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的局面。
香港社会已进入由乱到治,并走向由治及兴的局面。

(星岛日报报道)本港于2019年发生黑暴事件,社会面对前所未有的冲击及破坏,街头成为战场,市民惶恐度日,中央政府及时于2020年6月30日颁布《香港国安法》,并在港成立驻港国家安全公署(驻港国安公署),而特区政府亦成立国家安全委员会(港区国安委),以及警务处国家安全处(警方国安处),于维护国家安全上有不同分工,令香港社会回复秩序,并进入新局面。
国安公署就重大战略提意见

2020年7月1日,根据《香港国安法》第49条,中央于特区设立驻港国安公署,职责为分析研判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就维护国家安全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指导、协调、支持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收集分析国家安全情报讯息;依法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由郑雁雄出任首任署长,他今年1月获中央任命为中联办主任,职位一直悬空,至上月公布由董经纬接任。

同时,根据《香港国安法》第12条,特区政府成立港区国安委。而港区国安委并按《香港国安法》第15条设立国家安全事务顾问,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人员出任,并列席港区国安委会议。港区国安委的职责为:(一)分析研判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形势,规划有关工作,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政策;(二)推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建设;(三)协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行动。
警方国安处推进行动

另外,警务处亦因应《香港国安法》条文成立国安处,负责收集分析涉及国家安全的情报讯息;部署、协调、推进维护国家安全的措施和行动;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进行反干预调查和开展国家安全审查;承办特区国安委交办的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以及执行《香港国家法》所需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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