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警署暴动 7人判囚入教导所
2023-08-0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8月底深水埗警署遭逾百示威者包围,有人用雷射笔和电筒等照射警署,警方其后在驱散行动中拘捕多人。其中6名男女早前被裁定暴动罪成,另有1人认罪。
电筒雷射笔照射
7名被告为24岁学生张嘉栋、29岁无业男田倬行、28岁混凝土工人顾嘉杰、20岁学生邝炜心、19岁学生马紫妍、19岁学生姚珈瑜及17岁女生,同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在深水埗警署对出的钦州街一带参与暴动。
辩方早前求情指本案暴动规模较小,亦没有造成伤亡、财物损失或严重交通阻塞,现场也没有人纵火,警方甚至毋须施放催泪弹。
其中3人入狱24至32月
王官判案时指,案发在人烟稠密的深水埗区,示威者人数由数十增至120人,有人用喷漆损坏公物和在马路上奔跑,影响道路使用者。此外,案发时有不同雷射光照向警署,示威者明显针对执法人员,公然挑战执法者,为本案严重之处。
王官最终判处张和田监禁32个月;顾在开审前承认暴动和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判监24个月;馀下4名被告较年轻,其中姚在本案后曾干犯洗黑钱罪,王官认为教导所具有惩治性和更生性,终判4人入教导所。
案件编号:DCCC109/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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