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运商阮乔坤女友罗美坚 发假誓判囚1年

2023-07-22 00:00

罗美坚被裁定于2009年,以失实誓章申请成为阮乔坤于澳洲的遗产执行人。
罗美坚被裁定于2009年,以失实誓章申请成为阮乔坤于澳洲的遗产执行人。

(星岛日报报道)已故航运商人阮乔坤的同居女友罗美坚,在2009年以失实誓章申请成为阮于澳洲的遗产执行人,2年后再与阮家子女争产被裁定败诉。她早前被裁定宣誓下作假证供罪成。暂委法官温绍明昨指,被告行为不仅欺骗法庭,亦阻碍执行公义,判处监禁以外的刑罚并不适合,但考虑其一生奉公守法,酌情扣减后判囚1年。

温官判刑时指,本案罪行最高刑罚可判处7年监禁,可见控罪是严重,宣誓下作供为司法程序的重要一环,对其运作应给予尊重,被告罗美坚(现年64岁)的行为不仅欺骗法庭,亦阻碍法庭执行公义,虽本案已发生了10多年,但价值并不小,因此认为判处监禁以外,其他刑罚并不适合,惟本案并非一宗单纯欺诈,被告与阮乔坤相伴多年,若阮在较早时有作出遗产安排,相信被告理应被分配一部分,「可惜天不从人愿」,被告在与阮子女的争产诉讼中成为被告人,最终更被判处败诉,考虑在这不寻常背景下,法庭会寄予同情。
为当阮澳洲遗产执行人

温官续指,被告即使一生奉公守法,但在调查期间离开了香港8年,案件延误的主要责任在其身上,且被告欲拥有总值29万澳元物业的控制权,其价值对于本案而言是重要的,以15个月监禁为量刑起点,考虑到被告一生奉公守法及审讯中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共扣减3个月刑期后,终判处监禁12个月。

辩方求情表示,本案源自家庭纠纷,事后没有人蒙受损失,被告现时已重新生活,自力更生,更需要照顾其兄长的儿子一家,希望法庭以缓刑方式处理。辩方亦于庭上透露,拟就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

控罪指被告于2009年7月16日在香港,身为依法宣誓的证人,为某一司法程序,即在澳洲昆士兰最高法院席前申请授予遗产管理书,而在誓章上故意作出一项在该程序中具关键性的陈述,且知道该项陈述是属虚假的或不相信该项陈述是属真实的,即死者阮乔坤死后无嗣。案件编号:DCCC 678/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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