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迁册制拟明年交立会审议

2023-07-04 00:00

许正宇表示,吸引公司迁册来港,可带来更多投资和工作机会。
许正宇表示,吸引公司迁册来港,可带来更多投资和工作机会。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计画明年上半年向立法会提交立法建议,引入公司迁册机制,便利非香港公司将注册地迁至香港,善用本港营商条件和专业服务。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出席立法会财经事务委员会时表示,吸引公司迁册来港,不但可带动本地专业服务,包括会计和法律服务等的需求,迁册公司也可能会把部分业务移师香港,带来更多投资和工作机会。议员大多表示支持,认为有助本港「抢企业」。
许正宇在开场发言指,香港现时仍未有公司迁册制度,非香港公司若要转移注册来港,需要透过清盘或法院核准的安排计画,涉及复杂法律程序而且成本高昂,既无法保留公司身分及运作的持续性,也不能完全排除公司受到两个司法管辖区双重规管的情况。
议员指有助本港「抢企业」

他说,透过有关迁册机制,非香港公司将有简便快捷的途径迁册至本港,而过程中并不会影响其法律实体身分、已订立的合约、财产、权利、特权、义务等。政府原则上会尽量扩大机制适用范围,不会对相关公司施加经济实质测试要求。

委员会副主席、金融服务界李惟宏关注,政府会否提供经济上的诱因,例如豁免首年费用或降低整体成本等,以减少阻滞,吸引更多企业迁册来港。许正宇回应指,从发展角度,政府倾向不提供利诱安排,希望依靠香港本身的优势及宏观政策,让企业得益,不会因为「踩两边」而「蚀章」,例如考虑修订《税务条例》,避免企业因迁册而要双重课税等,形容这类措施反而更实际及直接。 

选委会界别议员吴杰庄支持设立迁册机制,认为对业界有利。他引用局方文件指要到明年上半年才提交建议,指目前香港正积极「抢企业」,问局方会否有时间表尽快「追落后」;又查询立法后会否花更多资源向外宣传,从而吸引更多相关企业可以迁册至本港,制造更多本地就业机会。

许正宇表示,除了立法外,市场亦要花时间作准备,冀能够在2024年上半年,将立法建议提交至立法会审议,届时局方会准备一系列的措施尽快「上马」。

另外,公司获发迁册证明书后,须在60日内通知公司注册处处长。选委会界别陈仲尼表示,60日期限与新加坡做法一致,质疑香港的安排不够吸引力,建议政府放宽至90日。公司注册处处长邓婉雯回应指,做法是要尽量避免同一家公司,同时在两个地方注册;但亦有持份者反映,部分公司需要向原注册地提交香港发出的证明书,才可于当地撤销原有注册,因此处方需要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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