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铁朗屏站附近国旗区旗被抛落渠

2023-07-04 00:00

警员到场拾起国旗和区旗。
警员到场拾起国旗和区旗。

(星岛日报报道)「七一」回归纪念日刚过,不少早前在街头悬挂的国旗和区旗仍未被收回,当中悬挂在元朗轻铁朗屏站附近的旗帜昨遭人破坏,有人疑拆下绑于该处栏杆的一支国旗与一支区旗,丢进明渠兼吐口水,警方接报到场调查后,正追缉丢旗者下落。今次为过去3日内第2宗国旗被破坏事件。
目击者指30岁男拆旗吐口水


现场为朗屏站保辉径与妈横路一条明渠桥上,该处8米高的桥面悬挂有18支国旗及区旗。昨傍晚6时35分,警方接获市民报案,指一名年约30岁男子扯走插在朗屏站出口附近的一支国旗及一支区旗,然后掉入明渠内,并吐口水发泄;警方到场调查证实,2支国旗及区旗被人扯烂绑带,再抛进明渠内,幸渠内积水不多,没被淹没,正追查涉案人士下落。

「七一」回归26周年当日,警方接获金钟政府合署的保安员报案,指1楼位置有旗帜被人烧毁,警方到场调查并翻查附近闭路电视,事后检走相关旗帜作证物,案件列作侮辱国旗,交由中区警区重案组第三队跟进,现正追缉一名中国籍男子。

根据香港法例,「侮辱国旗罪」及「侮辱区旗罪」的最高刑罚为罚款5万元及监禁3年;而原来的刑事损坏罪,为《刑事罪行条例》下的罪行,最高刑罚则可被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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