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围城」19被告暴动罪成还柙候判

2023-06-18 00:00

被判暴动罪成的其中3名被告倪倬杰。
被判暴动罪成的其中3名被告倪倬杰。

(星岛日报报道)2019年11月18日「理大围城」事件,19人涉嫌在油麻地弥敦道一带参与暴动,其中18人否认控罪。区域法院法官游德康昨裁决时指,涉案暴动规模庞大,18人当时至少可以听到连绵不断的汽油弹爆炸声、催泪弹发射声、警方扬声器警告声等,必定知道自己身处暴动现场,而他们有意图参与暴动,在现场壮大暴动者声势,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游官裁定18人暴动罪成,其中一名男被告则另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成,案件押后至7月15日进行求情及判刑,所有被告须还柙候判。根据警方数字,已审结理大暴动案件定罪率高达98.6%。
警:理大案定罪率98.6%

根据警方的最新数字,截至昨日,理大暴动案共有141名被告遭定罪,当中85人被判入狱,4人被判入教导所,52人被定罪但尚未判刑。85名被判入狱的被告刑期由29个月至64个月不等,总刑期高达4337个月,即逾361年。

19名被告年龄介乎20至34岁,依次为劳俊轩、吕锋、吴进欣、倪倬杰、萧竣旻、萧子慧、萧颖鈊、黄靖斐、黄紫情、郑文豪、张振鸿、张婉儿、赵泳姿、锺凯文、古倩谊、黄沅诗、林坚信、李浚维和何羚甄。

他们同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窝打老道至咸美顿街之间的一段弥敦道参与暴动。张振鸿另涉管有汽油、3块布及4个打火机。郑文豪在审前承认暴动罪,其馀18名被告昨被裁定暴动罪成,张振鸿则被裁定管有物品意图摧毁财产罪成。

游官裁决时指,本案暴动规模庞大及一直持续,暴动者利用现场四通八达的道路网络穿梭于暴动范围,与警方对峙,进退有度。游官裁定当日涉案地点曾经在下午7时半至11时半间一直发生暴动,暴动范围包括阔巷、窄巷、碧街西、碧街东、弥敦道与窝打老道交界至咸美顿街一带位置。
被告一身黑衫拥示威装备

法官游德康称,当日暴动现场满目疮痍,布满示威者留下的杂物、背包、鞋等,亦有大量装有汽油或甲苯等液体的樽、空樽、剪刀、伸缩棍、锤、扳手,充分反映暴动人数之多,范围之广,程度之严重。

游官表示,当日示威资讯铺天盖地,18人管有手提电话,任何在香港生活的人也必定知悉弥敦道及窝打老道一带当日发生严重暴动。驱散行动开始前一刻,案发现场正处于水深火热的对峙中,汽油弹不断爆炸,警方也在发射催泪弹,游官认为任何没有意图参与暴动的人士,必定不会继续逗留在暴动范围内。

18人虽辩称他们只是无辜途人或在现场以救护员身分意图救急扶危,但游官裁定18人一身黑色装束及管有示威装备,必定清楚知道自己身处暴动范围内,必定是有意图参与暴动,以透过与警方对峙、堵塞道路、透过急救知识去协助暴动中受伤的暴动者等方法,在现场壮大暴动者声势,从而鼓励他人破坏社会安宁,遂裁定18人暴动罪成。案件编号:DCCC443/2021、DCCC576/2021、DCCC656/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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