兽父及两家人加刑再入狱
2023-06-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旬父亲涉强奸13岁亲生女儿,在羁留期间指示家人阻止女儿出庭,游说女儿「扮傻扮唔记得」作假口供,最终令他强奸罪获撤控。父亲、祖母及叔父早前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等罪成,昨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诉但遭驳回。律政司则认为3人刑期过轻而申请覆核,上诉庭经考虑后批准刑期覆核,父亲由监禁6年半加刑至9年半,祖母及叔父则由4年9个月加刑至入狱6年,已刑满出狱的3人须即时入狱服刑。
3名上诉人为女事主X的46岁父亲、70岁祖母及41岁叔父。3人被裁定串谋妨碍司法公正罪罪成,父亲另被裁定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罪成。祖母及叔父去年刑满出狱,提出定罪上诉;父亲上周五出狱,提出定罪及刑期上诉。律政司透露,现年19岁的X现时与母亲同住,社会福利署已没有再跟进其个案。
分别囚9年半及6年
律政司提到原审法官原本考虑判父亲监禁8年半,但考虑到父亲因强奸案被还柙466日(约1年3个月),故酌情扣减至监禁6年半。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留意到原审法官实质上酌情扣减了整整2年的刑期,比父亲被还柙的466日为多。律政司认为,原审法官错误地给予酌情减刑,即使考虑到他被还柙的日子亦属过分扣减刑期。上诉方则认为3人的判刑并非过重,而且原审法官减刑两年亦是合理地运用其酌情权。
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法官彭伟昌及潘敏琦经商讨后,批准律政司的刑期覆核申请,裁定原审法官判刑时原则性犯错,刑期明显不足,考虑到父亲因强奸案被还柙466日酌情扣减半年刑期,是次为刑期覆核及3人均已获释再酌情扣减一年至一年半,最终改判父亲监禁9年半,祖母及叔父监禁6年。书面详细理由将在半年内颁布。案件编号:CAAR13/2021 及CACC193/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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