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申终止聆讯 3法官一致驳回

2023-05-30 00:00

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他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被驳回。
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他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被驳回。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将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审理。黎智英早前申请永久终止聆讯,质疑行政长官任命指定法官的过程缺乏透明度,又认为国安委等行政机关千方百计阻止英国御用大律师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令黎智英得不到公平审讯。3名指定法官昨一致否决其申请,认为他提出的理由无一成立,而且即使黎智英不能聘用Tim Owen代表抗辩,仍有6名拥有丰富经验的大状代表他,故黎智英可得到公平审讯。
判词指,黎智英现时所面对的指控「极为严重」,黎智英涉嫌与他人串谋,利用他旗下广为流传的《苹果日报》,发表各式各样的煽动性资料,危害国家安全,而根据控方已向法庭提交的书面开案陈词,控方主要依赖若干早前已认罪的「共谋者」出庭顶证,以及一些公开刊物和WhatsApp讯息。控方亦确定黎智英案不涉及国家秘密,故无意向行政长官申请证明书。

法庭认为是次申请为透过「走后门」的方式,去攻击由《国安法》指定法官的审讯制度,而事实上,全港的司法人员均经由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建议、由行政长官委任,行政长官由现任司法人员中拣选并任命指定法官,行政长官对于任命哪一位法官成为指定法官一事上,并没有绝对决定权,行政长官也显然无权分配指定法官处理特定案件,指派指定法官审理案件的权力仍在司法机构手上。
黎无证据证明国安委不真诚行事

法庭重申每一位法官都必须严守司法誓言和《法官行为指引》,外籍法官并不被排除在指定法官范围之外,案件进行公开聆讯,裁决理由亦对外公布。由3名《国安法》指定法官所审理案件的完整裁决理由,亦会上载至网上予公众审视。若国安案被告被定罪,为确保公平审讯,被告也可与平常的陪审团审讯般提出上诉。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诉庭副庭长关淑馨及朱芬龄、上诉庭法官区庆祥、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常任法官李义及霍兆刚,共7名法官,曾批准Tim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的专案认许;更何况处理本案的指定法官李运腾亦曾批准黎智英保释外出。这正正清楚显示出香港毋庸置疑的司法独立,故可消除任何人认为指定法官只会偏袒行政机关的疑虑。

判词指,国安委的决定早前被裁定没有越权,黎智英同时没有证据证明国安委不真诚行事。法庭指明黎智英「选择大律师」的权利并非绝对,Tim Owen在香港不具全面执业资格,即使黎智英不能聘用Tim Owen代表抗辩,仍可得到罗拔臣律师事务所和由6位大律师(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大律师关文渭、黄雅斌、董皓哲、李峰琦及姚颖彤)组成的律师团队所提供的服务,他们对处理刑事案件均拥有丰富经验,故认为黎智英可得到公平审讯。案件编号: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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