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图炸法院案6被告认罪

2023-05-07 00:00

警方国安处前年破获组织「光城者」涉嫌策划炸弹袭击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案,拘捕多人。
警方国安处前年破获组织「光城者」涉嫌策划炸弹袭击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案,拘捕多人。

(星岛日报报道)组织「光城者」涉嫌策划炸弹袭击法院大楼、港铁等公共设施,主脑「连侬哥」昨在高等法院承认《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5名同党则承认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危害生命或财产的爆炸罪」。案情透露主脑透过「光城者」成员认识赞助者,他主责全盘策划、招募参与者及制作炸弹,希望透过爆炸事件引起社会回响及国际关注,发泄对政府及政权的不满。李运腾法官决定为其中3名未满20岁的被告索取教导所报告,押后案件至5月25日进行求情及判刑。

案中6名认罪被告依次为郭文希(20岁)、何裕泓(19岁)、欧文(21岁)、陈绰轩(17岁)、罗启颖(17岁)及苏颖贞(19岁)。本案6名被告大多经由社会运动或社交程式认识,有些是前同学、邻居或朋友。
贤学思政前成员提供资金

承认案情指,本案发生在2021年4月1日至7月5日期间,绰号「连侬哥」的何裕泓为主脑,负责策划及招募他人加入炸弹计画,主责制作爆炸物、烈性炸药TATP、简易爆炸装置及炸弹。他在2021年初提出反政府爆炸计画,建议放置炸弹在不同的政府大楼,以吸引公众及国际对于香港社会及政治事务的关注。

何裕泓透过「光城者」成员郭文希与其男朋友陈凯量,认识贤学思政前成员张昊扬(绰号「阿零」),张昊扬在2021年6月承诺提供资金,资助何裕泓购买炸药原料,并协助他完事后乘飞机离开香港。张昊扬将4万元现金放在一个信封内,把信封放置于奥海城某厕格中,让何裕泓前往自取,以免遭警方发现。张上月亦被控《香港国安法》下的「串谋恐怖活动罪」。
17岁被告收500元放置炸弹

2021年2月,何裕泓曾在某聚会中分享他「想做一件大事,引起全香港人关注,去唤醒香港人嘅抗争意识」。他在案发期间上网搜寻制作炸药及炸弹所需的原料、工具及制作方法,与欧文租用旺角尚宾旅馆一房间作为制作炸药的处所,另与欧文及陈绰轩先后到观塘法院大楼、屯门法院大楼、观塘三山国王古庙等目标地方,作实地勘察并拍摄相片。苏颖贞答应为何裕泓四处采购所需的化学品,如双氧水及盐酸,以供制作TATP,但最终也没有办法购入任何原料。

何裕泓计画让陈绰轩在2021年7月10日至20日期间,负责运送及放置炸弹到观塘法院大楼,致电引爆炸弹后,会安排陈绰轩乘车到机场前往新加坡及英国,表明会给予500元报酬,又称引爆时伤亡在所难免。陈绰轩邀请其朋友罗启颖参与计画,罗启颖答应在收取报酬后,将炸弹放置到目标地方,何裕泓要求若炸弹未有成功爆炸时,便安排罗启颖到场引爆。陈绰轩反对将罗启颖置于危险之中,何裕泓则说服陈绰轩:「做大事一定会有人牺牲,污糟嘢总要有人做。」又叮嘱陈需指示罗启颖用光500元报酬,让罗没有藉口退出计画。

何裕泓另透露他计画在2021年7月初,在屯门法院大楼实施爆炸计画,他会在2021年7月中离港,继续在境外指使在港成员继续实施计画。惟他在2021年7月被警方追查,故宣布所有计画需要无限期延迟。6名被告均在2021年7月被捕。
官赞警方调查详尽及彻底

李运腾法官为3名未满20岁的被告陈绰轩、罗启颖及苏颖贞索取教导所报告,现把6名被告的求情及判刑押后至5月25日进行。何裕泓的代表大状表示,希望案件押后至吕世瑜终极上诉案有结果后才判刑,李官则倾向尽快判刑,避免无了期等待,建议若吕世瑜案有新进展,何大可日后提出上诉。

李官赞赏警方就本案作出详尽及彻底调查,但认为案情撮要长达36页,控方朗读案情撮要逾2小时,内容根本毋须列出所有证供及证物,质疑本案情撮要更像是警方调查报告,希望律政司高级检控官吴加悦向撰写者署理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伍淑娟反映。案件编号:HCCC103/2022及HCCC104/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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