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外判费2.6亿 上环暴动案耗逾千万

2022-12-29 00:00

律政司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度外判案件的法律费用,总额逾两亿六千万元。
律政司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度外判案件的法律费用,总额逾两亿六千万元。

(星岛日报报道)律政司本月提交参考文件予立法会财务委员会,交代了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度外判案件的法律费用总额逾两亿六千万元,非按核准收费额支付案件总额逾七千六百万港元,包括「八一八」民阵流水式集会案、「七二八」上环暴动三案、丁权终审案及「一地两检」司法覆核上诉案中,律政司分别花费了二百五十四万元、一千万元、三百零八万及一百六十七万元。文件亦显示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项目及荃湾大河道行人天桥兴建项目仲裁,亦分别花费了逾千万元。
文件详细披露二○二一至二○二二年度非按核准收费额支付外判案件的法律费用,总额逾七千六百一十五万港元,其中「八一八」民阵流水式集会案中律政司法律开支,案中资深大律师李柱铭、前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等九人组织及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律政司解释鉴于案件案情复杂和性质敏感,故委聘本地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资历较深的大律师林芷莹负责案件的检控工作,花费了二百五十四万元,九人悉数定罪。「七二八」上环暴动分三案,四十二人包括汤伟雄夫妇等被控暴动,律政司解释鉴于案情复杂和性质敏感,为达到处理案件的一致性,故委聘本地资深大律师郭栋明为领讼大律师,负责这三宗案件的检控工作,审讯历时一百零七日,花费了一千万元,最后有六人罪脱。

丁权案中郭卓坚上诉至终院,律政司再次委聘本地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本地资历较深的大律师陈浩淇及一名本地大律师代表地政总署署长,花费了逾三百零八万。终审庭去年十一月五日宣布判决,最终驳回郭卓坚的上诉,裁定地政总署署长及乡议局胜诉,丁屋政策整体合宪。「一地两检」司法覆核上诉案中,律政司委聘两名本地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及陈乐信及本地大律师陈浩淇,花费逾一百六十七万元,上诉庭去年六月终裁定条例合宪,并驳回梁国雄、郭卓坚等人上诉。
外判事务会批核较高费用

文件背景交代律政司获授权可委聘私人执业大律师办理非常复杂或冗长的案件,及外判事务予专业人士处理时,与之商议并批核较高费用。律政司外判案件时,考虑条件包括案件需要专家协助,而司内并无所需技能;司内并无合适的律师就案件代表香港特区出庭;基于案件的大小、复杂程度、申索金额和所需时间,而认为有需要把案件外判;认为案件适宜寻求独立外间大律师提供法律意见或服务,以免可能予人有偏袒的观感或出现利益冲突;基于案件的连贯性和减低开支的需要,例如唯一熟悉相关主题事项的司内人员在需要处理有关案件时已转为私人执业;案件涉及司内人员而需寻求法律意见或进行法律程序。

文件亦显示支付为解决建造工程纠纷而外判的案件,所需费用非按核准收费表支付,总数近四千四百万。当中广深港高铁香港段项目中,律政司委聘了一家律师行、一名伦敦御用大律师、一名伦敦大律师、一名结构钢材专家、一名工程项目管理/工程程序/定量专家和一名土力工程事家就项目事宜提供法律及专家意见,支付了逾一千一百七十万元;荃湾大河道行人天桥兴建项目仲裁中,律政司指定一名仲裁员和委聘一家律师行、一名本地大律师、一名延期完工/工程程序专家和一名定量专家,亦支付了逾一千一百三十万元,仲裁涉及承建商就工程更改、遗漏和重新量度向政府提出申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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