贤学思政召集人求情 官质疑撰文称「无悔」

2022-09-25 00:00

(左起)「贤学思政」前发言人朱慧盈、前召集人王逸战及前发言人黄沅琳候判。
(左起)「贤学思政」前发言人朱慧盈、前召集人王逸战及前发言人黄沅琳候判。

(星岛日报报道)已解散的学生组织「贤学思政」四名成员,今年七月底悉数承认串谋煽动他人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罪,昨于区域法院求情。前召集人王逸战被指在求情信中表明有悔意,但在网上文章却指自己「无怨无悔」,代表大状解释「无悔」并非指王没有悔意,惟法官仍质疑其悔意。前秘书长陈枳森自撰求情信则指:「被捕后达成志愿的机会渺茫,国安法案底断绝了通往志业之途,梦想破灭对我犹如死刑」。郭伟健法官把案件押后至十月十五日,继续作进一步补充求情或判刑,期间会为前发言人黄沅琳和朱慧盈索取教导所报告。
四名被告依次为二十岁王逸战、二十岁陈枳森、十八岁朱慧盈及十九岁黄沅琳。他们承认于二○二○年十月二十五日至二○二一年六月十六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一同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威胁使用武力或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 
代表大状指无悔非没悔意

辩方昨要求法庭考虑部分被告在案发后期时,主动退出「贤学思政」,或没有作出公开行为,应属《国安法》中所指的「自动放弃犯罪」,本案属「情节轻微」而非「情节严重」。只有王逸战清晰表明判监是唯一判刑考虑选项,另外三人均希望法庭为他们索取报告。

辩方解释王逸战日前撰文自言对本案结果虽然无期盼,但亦无怨无悔,其实意指他知道必定会被判监,没有埋怨他人激发或误导他,「无悔」则非指他没有悔意,而是王在还柙一年内没有蹉跎岁月。惟郭官认为王并非只是抒发感想,文中更劝勉他人「继续择言固执,一起昂首走那未完的路」。
前秘书长:梦想破灭如死刑

辩方为陈枳森求情时指,陈在狱中用心修读都会大学社会科学学士学位,希望出狱后可以更务实的方式服务香港及回报家人的养育之恩。辩方提及陈在案发后期近六个月前已没有作出公开行为,希望法庭考虑为「自动放弃犯罪」。

黄沅琳求情时则指「贤学思政」只是希望香港变得更好,黄早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二日在facebook公开表明退出贤学思政,希望法庭可考虑此属「自动放弃犯罪」,她亦是「其他参加者」而非组织主要的成立者或参加者,犯案情节较轻,没有精密组织,没有实质武力,影响力也不高。

朱慧盈的求情则指她有正面良好品格,曾到内蒙古及泰国义教,帮助老人安排每日健康检查。而朱当时没有意会到其行为严重性,但现已知道并对此感到非常后悔,会以此为戒。案件编号:DCCC 98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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