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染疫取病假 女文员判囚14天
2022-09-2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二十五岁女文员今年三月底于生署的申报系统上载假快测结果,报称患新冠肺炎,但因署方的抽样检查而被揭发并无确诊。她其后改口称从未上报资料,终在警方介入调查后承认曾经提交相关快测结果。女文员被控提供虚假资料等两罪,昨首次提堂时认罪,求情称因害怕被送到方舱医院隔离,起初才会否认上载资料。裁判官施祖尧指,被告为了取得病假而干犯控罪,而且有计谋犯案,甚至在职员查问下仍继续说谎,其行为有机会增加医疗系统的压力,判入狱十四天。
施官判刑时指,虽然本案非同类案件中最严重,惟罪行容易干犯,须处以阻吓性刑罚,以防其他市民仿效。再者,罪行难被洞察,或会令有关系统崩溃。被告明显是为了个人利益而干犯控罪,而且上载资料须经一定步骤,反映她有计画犯案。及后职员查问,被告依然继续说谎,可见她进一步瞒骗,此举有机会增加医疗系统的压力。
官指或增医疗系统压力
警诫下称:想试下个系统
署方遂将被告转介至个案追踪办公室调查,被告拒绝再进行检测,并称未有上报资料。个案最终转介警方调查,被告于四月十九日被捕,警诫下称「一时贪玩,想试下个系统」,又承认曾在系统作出申报,上载她本人的身分证,以及不属于自己的阳性快测结果,为的是要取得病假。
被告李颖怡承认于今年三月二十八日,明知而向衞生主任杨伟杰医生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即一张不属于被告的二○一九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阳性结果的相片;及于四月二日,向获授权的衞生署太子个案追踪办公室总助理调查员王耀华,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资料,即被告从未申报过曾经获得二○一九冠状病毒快速抗原测试的阳性结果。
被告亲自求情指,虚报确诊只是想骗取病假,但其公司只会给予无薪病假,并不涉及金钱利益。她因怕会被送去方舱医院,才会讹称自己从没呈报任何资料到该平台。
案件编号:WKCC339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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