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炭杀癌妻解痛楚 电工轻判感化1年

2022-09-08 00:00

被告郭伟贤还押监房两年半后,昨午终重获自由。
被告郭伟贤还押监房两年半后,昨午终重获自由。

(星岛日报报道)五十八岁男电工前年不忍结婚三十载、患末期肺癌的妻子惨受病痛折磨,在妻子点头同意下布局烧炭「送她最后一程」,吻别妻子后播放佛经音乐为她超度。电工早前承认误杀罪,法官黄崇厚(见图)昨于高院指本案无疑是一宗悲剧,被告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令人动容,阐明了他对太太的爱与关怀,相信被告犯案只是「希望太太可安详离开」,「相信咁做,佢太太最终可解除所有痛苦」,认为应以怜悯之心处理本案。法庭考虑被告始终亲手了结太太生命,在顾及公众利益下宽宏处理,判被告感化一年,以助被告尽快融入社会。
黄官特别提到,同类困境时有所闻,本案「提醒我们究竟需唔需要在法例、条文上,处理同类型极端、绝望情况下人的意愿」,为临终者给予法律保障,而有关工作需要靠政策制定者、各界专业人士以至整个社会的协助,并留待政府考虑日后作出跟进。根据控方案情透露,死者曾多次向亲人表明「很想死,希望香港有安乐死。」
官指以怜悯之心处理案件

已还押监房两年半的男被告郭伟贤,承认于二〇二〇年一月三十日,在香港仔利民道百良大厦一单位,误杀其五十四岁妻子陈秀云。被告原被控谋杀罪,由于两名精神科医生认为他因严重抑郁症引起精神失常而误杀妻子,控方同意他以减免刑责基础承认误杀罪。被告烧炭杀害妻子后致电告知亲友,报警自首并在警诫下称:「我烧炭杀死我太太,系想减轻佢痛楚。」

黄官判刑时阐述被告与妻子结婚三十载,一直十分恩爱,被告非常迁就妻子,知道妻子性格内向,便退出其社交圈子,抽出更多时间陪伴妻子,同时因为妻子不喜欢小孩子而舍弃成为爸爸的心愿。当妻子患上癌症时,被告更辞去工作全职照顾她,惟被告在亲眼目睹妻子在「抗癌呢场仗上打输」感到十分自责,自怨自己未有及时发现妻子病情。案发前一日,妻子病情急转直下,被告案发时因不忍妻子「喺医院一个人离开」而接她回家,被告作为照顾者蒙受压力,逐渐发展成抑郁,其愧疚和哀伤达到临界点,最终决定结束妻子所承受的痛苦。

黄官形容被告自撰的求情信令人动容,本案实属一宗悲剧,被告毫无疑问「好爱佢过身嘅妻子」,被告也是事件中的受害者,被告于信中不但提及案发起因经过,亦从与妻子初次约会起讲述二人关系,阐明了他对妻子的爱与关怀,多年相处令他们彼此依赖对方。案发前被告因为医院防疫措施无法探望妻子,令本已非常自责的他倍感痛苦。
病人希望有尊严地生活

黄官认为被告的抑郁症源自妻子患病对他造成的压力和痛苦,但被告的情绪现已回复平静,毋须心理及精神科跟进治疗,而且没有证据显示被告会对社会构成长期风险,法庭认同应以怜悯之心处理本案。惟保护生命安全也是司法制度其中一个目的,非法夺去他人性命需受法律刑责,被告犯案有预谋,并非一时冲动,因陷入神智失常的状态犯案,「唔可以话系佢过错造成」,只盼已经步入生命最后阶段的妻子能够安详离去,希望她能早日解脱,亦与妻子生前的愿望一致。「纵使被告并未寻求协助,惟在如此绝望的情况下,他是否真的能够获得协助,大家可想而知。」

本案虽然难称是不严重的案件,考虑到被告事发至今已经两年半,在第一时间认罪,法官接纳判处感化令对被告以及社会福祉而言是最好的选项。黄官最后表示,「社会上许多严重病患都希望临终前有尊严地生活,希望留在家中度过生命倒数,法庭虽然欣赏医院因应疫情限制探访的措施,但措施或令照顾者的痛苦加剧,相信政府和医管局已手改善情况,提供协助支援及弹性处理的方法。」

案件编号:HCCC8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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