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苹果》女记者藏毒裸跑判缓刑

2022-06-21 00:00

被告锺梓仪判囚获缓刑。
被告锺梓仪判囚获缓刑。

(星岛日报报道)前《苹果日报》女记者去年闯入政总封锁区,被特务警员追截期间裸露上身奔跑,并在拘捕后被搜出大麻。被告早前承认在公众地方作猥亵行为及管有危险药物两罪,其否认的妨碍罪经审讯后昨在东区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暂委裁判官何慧娴指,被告的行为极其量对警方造成不便,但不至于构成妨碍。就其承认的两罪,何官明言被告挑选在政总外犯案尤其大胆,罪行性质严重,但考虑被告初犯有悔意,大麻分量不多且不是很多人看见其露体,遂判处监禁三星期,准以缓刑一年及罚款二千元。

何官裁决指,被告由水马入口走至另一端出口,过程只需一分钟,而她当时已差不多走至非限制区域,和按特务警察丁子健(音译)要求立即停下。何官认为被告的表现不寻常,但极其量只对丁造成不便,令他需多花时间走近被告。加上被告没有作反抗或侵略性行为,丁喷射胡椒喷雾属他的个人判断,不是出于要制服被告。何官认为丁诚实可靠,但被告不至于构成法律上的妨碍行为,遂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控方案情指,二十五岁被告锺梓仪于去年七月十日无理会警方劝阻,跑往被水马围封的政府总部,期间突然开始狂奔,又抛下背包和脱去上衣,说「阿Sir你跑得几快」、「嚟捉我啦」,最终在告士打道出入口停下。丁因害怕被告会作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遂用胡椒喷雾喷向被告的面一下,被告感到痛楚原地坐下,再脱下短裤至全身赤裸。

案件编号:东区刑事 二七五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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