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伞活动无王管 申诉专员倡实名制

2022-05-27 00:00

网上经常出现滑翔伞课程和活动宣传。
网上经常出现滑翔伞课程和活动宣传。

(星岛日报报道)近年滑翔伞活动越趋普及,惟不时发生意外。申诉专员公署就民航处对滑翔伞活动规管的工作发表主动调查结果,发现处方在二○一九年设立滑翔伞航空服务提供者许可证申领机制后,至今仅批出三张许可证,但网上经常出现相关课程和活动的宣传,惟处方无切实监管巡查,又无法查核涉事飞行员身分,或者涉事人不配合调查而致难以举证,公署建议推行实名登记制度。
公署指出,民航处在二○一八年前并无积极检视规管事宜,而在翌年十月完成制定滑翔伞航空服务提供者申领许可证的机制,目前只曾批出三张许可证,持有人可提供受酬教学或双人飞行服务,有效期不超过半年。曾有滑翔伞导师涉嫌在无许可证下收取酬劳提供服务,处方透过网上广告掌握其身分,多次去信要求确认是否涉及相关指控,对方无正面答覆,最终无法采取进一步行动。

此外,有私人农庄多次遭飞行员误降并毁坏设施,负责人向处方投诉,但最终未能确认飞行员身分而无法跟进。公署表示,单凭相片看不清容貌,又或者飞行器具并无任何注册编号,难以证明该人为涉事者。
农庄屡遭误降毁坏设施

过往四年,本港曾发生两宗导致滑翔伞飞行员致命的意外及一宗滑翔伞误降马路被车撞到的严重事故。现时民航处只调查严重意外事故,其他事故则交由滑翔伞协会调查,不过两者都只以找出事故成因为目标,并非追究违例行为,加上协会没有法定权力,不会针对法例调查。

申诉专员赵慧贤认为,实名制协助辨识涉事人身分,是执法的第一步必要条件。她建议透过立法等措施,要求在港参与滑翔伞活动人士实名登记,并为其所使用的飞行器具一并注册,并于当眼处展示编号;又建议延长续批许可证的有效期,吸引更多人申请。另外,亦可正式授权或委聘香港滑翔伞协会等组织,协助调查事故。
滑翔伞协会赞成实名

滑翔伞协会主席司马文表示支持公署的建议,指公署早前曾谘询协会意见,推行实名制也是协会的建议之一,形容犹如汽车的登记制度,有助当局识别飞行员。他强调,绝大部分的滑翔伞活动都是安全和正确进行,但部分活动可能有风险,未来会再跟当局商讨细节,不认为有合规困难。

滑翔伞协会安全主任赵浩南亦向本报称,该会一向都要求会员在入会时提供个人资料及其滑翔伞型号,惟协会始终不是法定组织或政府部门,只能提醒有关人士必须持有许可证下授课。他认为,若然实名制以自愿形式实行,要确保有诱因鼓励登记;如果属强制性规定,能对违规者发挥阻吓作用,效果可能更好。至于统筹工作应由民航处或相关体育总会处理,有待与政府讨论。

民航处回应指,会与运房局及相关政策局商讨建议可行性,包括如何透过相关政府部门和滑翔伞组织作更有效管理,及将继续与警务处、渔护署及康文署等紧密合作,加强巡逻及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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