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国安法将被禁做社工

2022-05-08 00:00

狄志远认为已有程序处理社工犯法,无必要修例。
狄志远认为已有程序处理社工犯法,无必要修例。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拟本月内修订《社工注册条例》附表,被裁定干犯任何国安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社工。新思维社福界立法会议员狄志远认为修例无必要,现行社工注册局制度下已有程序处理社工犯法的情况。社总外务副会长张志伟则认为,政府修例后会存在灰色地带,社工不知道日后能否继续做倡议公义的工作,或需否改变形式。
范围不限于国安法

劳工及福利局、社会福利署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指会于本月修订《条例》附表,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人士,不能担任或不能继续担任注册社工。局方指出,干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定义包括但不限于《香港国安法》下的四项罪行,及《刑事罪行条例》下的「叛逆」及「煽动」罪行,将所有罪行列出并不可行,因为有些罪行的元素从表面看来并不一定与国家安全有关,但于特定的情况下,有关罪行可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狄志远忧造成寒蝉效应

局方就修订向立法会福利事务委员会徵询意见。至于实际修订操作,毋须经立法会表决,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可藉宪报公告修订《条例》附表。局方又指,会留意注册局履行其法定责任的运作情况及表现,有需要时考虑进一步修订《条例》。

狄志远认为相关修例无必要,涵盖范围亦太广泛。他指出现行社工注册局制度下已有程序处理社工犯法的情况,而且国安法立法不久,相关法例的细节、案例仍有待法庭裁决,社工现时难以拿捏准则,尤其是社工的工作包括倡议社会公义,担心会做成寒蝉效应。他将在议会上表达业界意见,但同时指出相关修订非立法程序,议员无能力阻止。对于有建制派提倡改组社工注册局,狄志远指,不希望有人用「政治有色眼镜」,看待社工专业,又指「过去的纷争已过去」。

张志伟指,政府修例是意料中事。现时社总仍在商讨对此的立场,至于修例对行业的影响和社工同业的看法,社总稍后再作交代。他认为修例对有国安法或反修例案件在身的社工有影响。修例亦对社工同业有较大的心理影响,因为相关国安法等法例的标准,随法庭判决案例有改变,业内不知道准则,不知道修例过后社工能否继续做公义倡议的工作,或需否改变形式,认为修例后存在灰色地带。
 

關鍵字

最新回应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