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暴动罪成入狱35个月

2022-05-04 00:00

三年前理大示威者被困,尖东、红磡及佐敦等地见火光熊熊。
三年前理大示威者被困,尖东、红磡及佐敦等地见火光熊熊。

(星岛日报报道)二○一九年十一月有网民发起「营救」理工大学内的示威者,多人在油尖旺区爆发冲突。两名学生及一平面设计师隐身于尖沙嘴厚福街某幢唐楼,随后拘捕,三人经审讯后全部人被裁定暴动罪名成立。区域法院法官林伟权昨判刑指,香港是法治社会,不容许此等行为,判刑必须对暴动者「迎头棒喝」,否则社会须付出沉重代价。虽然没有证据显示各被告有投掷汽油弹的激烈行为,但他们蓄意「变装」现身,鼓励或支持暴力人士,遂判两名学生同入教导所,平面设计师则入狱三十五个月。
林官指,三名被告案发当日透过现身壮大声威,恃着人多势众非法行事,他们与投掷汽油弹的人士联群结党,显然是有备而来。虽然本案情节不算严重,但在任何情况都不应姑息暴动者,因为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判刑必须具阻吓性。惟林官重申不应忽视年轻人的更生需要,遂以三十九个月监禁为梁琼升量刑起点,没有案底减刑三个月,同意部分案情节省法庭时间再减刑一个月,总刑期入狱三十五个月。至于两名较年轻被告,同判处二人入教导所。
官指不应姑息暴动者

三名被告依次为十八岁东华学院男学生伍振丰、十九岁岭南大学学生罗芷澄及二十五岁平面设计师梁琼升,同被控于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在尖沙嘴天文台道与漆咸道南、金巴利街与金巴利道交界,以及厚福街一带,连同其他人参与暴动。辩方资深大律师骆应淦等进一步求情称,伍振丰事发后感到后悔,向公众及法庭致歉;罗芷澄的报告内容正面,在事件中并非领导角色,希望继续学业日后从事临心理学工作;而梁琼升则一直循规蹈矩,冀法庭从轻发落。

案发一九年十一月十八晚上起有示威者多次向漆咸道南的警方防投掷砖块和燃烧弹,不同街道上布满砖头,亦有人用手推车在街上运送示威物品,和游走于大街小巷之中。警方翌日凌晨开始扫荡,并在该唐楼拘捕包括三名被告在内共十一人。附近另有数个绑着石油气罐的玻璃樽,内含易燃物品。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一○五五——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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