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非法套现」 警放蛇再拘四人
2022-04-1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警方近期接连拘捕涉嫌非法兑换消费券的人士,令有不法分子变得谨慎,转以网上交易避免现身,惟仍难逃法眼,警方派卧底在网上「放蛇」,成功锁定目标,前午拘捕四男女,包括三家商户负责人,相信涉及六十多名消费券使用者,涉款三十六万元,正追查曾与被捕者交易的市民,并重申消费券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受禁制的用途。
警方财富情报及调查科署理总督察梁家扬(财富调查组、见图)表示,自今年三月尾,警方留意到有网民在社交平台帖文,声称可用八至九折价钱兑换消费券;警方第一轮执法行动于四月初展开,当时卧底警相约见面交易,当场拘捕三名男子,涉嫌套现消费券。
定罪最高监禁14年
不法之徒见近期「风声紧」变得谨慎,将面对面交易转到网上,利用网上通讯程式,向有意将消费券兑换成现金的市民,提供店铺储值支付工具的收款码,最终商户会用网上银行转帐方式,将相关款项转予消费券使用者,赚取差价图利。警方再经「放蛇」调查后锁定四名目标人士,前午分别在秀茂坪、观塘、天水围及元朗拘捕四男女。调查显示,被捕人士曾与六十多名消费券使用者交易,涉款约三十六万元,警方正追查该批交易人士,不排除有更多人士被捕。
梁强调,消费券已列明只可用于本地零售、餐饮和服务业商户的实体及网上店铺,不能兑换现金或其他受禁制的用途,否则有机会干犯串谋诈骗罪,一经定罪,最高监禁十四年。他指,警方会继续在网上及派员调查,如发现有人不法使用消费券,警方定会果断执法。
政府连续第二年发放电子消费券,截至本月十二日,警方共接获三百八十六宗涉及消费券的相关骗案,累计拘捕十五人;被捕者主要有三类型犯案手法,分别盗用他人资料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入错帐户拒退还,以及将消费券套现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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