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券骗案386宗 15人涉盗领等就擒

2022-04-13 00:00

左起:总督察罗程瀚、警司孔庆勋及总督察邓启荣讲述消费券骗案。
左起:总督察罗程瀚、警司孔庆勋及总督察邓启荣讲述消费券骗案。

(星岛日报报道)政府连续第二年发放电子消费券,惟至今警方共接获三百八十六宗涉及消费券的相关骗案,累计拘捕十五人,当中四人与新一轮发放的消费券有关;被捕者主要有三类型犯案手法,分别盗用他人资料领取消费券、消费券入错帐户拒退还,以及将消费券套现现金,涉款共一百六十万元。
被捕十一男四女(二十至六十六岁),各人报称职业包括厨师、的士司机、侍应、商人及无业等,而大部分案件涉及盗用他人资料登记消费券,或更改收帐户口获利;被捕人士不属集团式,分别涉嫌欺诈、串谋诈骗及盗窃等,全部获准保释候查。

警方商业罪案调查科女警司孔庆勋表示,政府自去年推出电子消费券计画后,警方不时接获市民就未能取得消费券的报案,骗徒通过不同的诈骗手法,将受害人的消费券据为己有或用作其他非法用途;警方一直非常关注,而新一轮消费券于本月七日发放后,警方已接获十多宗诈骗举报,并迅速拘捕三名男子,涉嫌以折扣价钱「套现」消费券,赚取差价牟利。
套现等三类型犯案手法

西九龙总区刑事部署理总督察罗程瀚指出,警方经深入调查,由去年至今共接获三百八十六宗电子消费券骗案,涉款达一百六十万元,迄今共拘十五男女。被捕人士主要有三类型犯罪手法,第一种涉及盗用他人资料,冒认事主登记或讹称获授权,将消费券转至个人帐户,受害人通常于稍后自行登记消费券时,始知个人资料被盗用而报案;部分案件由消费券计画秘书处揭发,利用已去世亲人的资料登记,涉及此手法案件有一百四十二宗。

第二类与涉及非法侵吞他人财产有关,有市民在申请消费券时填错支付平台帐号,消费券落入他人帐户,收款者其后拒绝退还,此类个案至今有二百三十九宗。第三类涉及将消费券套现现金,骗徒相约市民到指定地点或实体商铺,并提供店铺付款码,用不同折扣价以现金兑换消费券,警方共录得五宗相关案件,当中四名被捕人士涉及此类骗案。

商业罪案调查科总督察邓启荣呼吁,市民应时刻保护个人资料,勿随便交予第三者,因泄露有关资料可能令属于自己的消费券被人盗用;若需要其他人协助登记消费券计画,应找值得信赖的人士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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