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追两子业权败诉 官狠批撒谎作假证

2022-03-19 00:00

七旬父吴国梁向两名儿子追讨业权败诉。
七旬父吴国梁向两名儿子追讨业权败诉。

(星岛日报报道)七旬老翁讹称在二○○九年以四百万元购入将军澳维景湾畔「养老屋」,因年迈无法申按遂由两名儿子任「挂名业主」,老翁指控两子在母亲过身后擅自以逾千万元出售「养老屋」,更撤换门锁阻止吴父入屋,遂入禀申索物业业权。法官欧阳桂如昨早公布判词,直斥老翁作假证,瞪眼说瞎话,连翻砌词,歪曲事实,意图侵吞儿子产业。欧阳官遂判两名儿子胜诉,反申索得直,声明二人是维景湾畔物业的唯一业权拥有人,老翁须向两名儿子赔偿地产代理佣金及律师费逾九万六千元,兼付讼费,另会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起诉老翁在宣誓下作假证。
原告为现年约七十三岁的吴父吴国梁,被告则依次为三十八岁长子吴宇轩及三十六岁吴宇光。入禀状指,吴父在二○○九年以四百万元购入涉案维景湾畔单位,用作自住及日后养老,并全数支付首期。惟吴父与妻子当时年逾六十一岁,均不合资格做三十年的分期按揭,决定借用两子名义作为业主,当时与两子口头协议,表明该单位非属他们。但至二○一八年,两子在未经吴父同意下暗中以逾千一万元出售物业,并更换单位的门锁,令吴父不能入内。
信嗜赌成性  无力付首期

欧阳官昨于判词中直斥吴是彻头彻尾的骗子,从写申索陈述书开始到在证人台上作证,不独是谎话连篇,更不时更改证词,谈及过往一些违法、赌博等不负责任的行为时,总把责任全都推到已故妻子身上,还借助传媒的力量,铺天盖地污蔑两名儿子的名声。判词续指幸好外婆在世时因传媒报道不实,自动请缨到两兄弟一方律师楼,交代提供一百万元资金的经过。

欧阳官裁决中信纳原告好赌,一九九六年输到无钱供楼而要出售九龙塘物业,九七及九八年参与股票市场期货买卖而输掉积蓄,九九年亏空公款被判监两年半,翌年获释。吴氏夫妇分别于二○○六年及一九九九年破产,惟吴好赌成性,在破产期间仍于二○一○年前后往澳门,因为输掉金钱而须典当财物,故欧阳官认为原告没有能力购买维景湾畔物业及支付首期。

判词又提到约于二○○九年外婆决定馈赠一百万元予两兄弟以助「上车」置业,银行本票经母亲转交两兄弟,可见外婆支持两名孙子买楼,不愿吴父参与或获益的心,昭然若揭。加上两兄弟的说法和提供的银行文件,欧阳官信纳逾一百三十万维景湾畔物业的首期及购楼费用,分别来自外婆的馈赠及两兄弟的积蓄,吴父毫无付出,并裁定父子间根本没有共同置业的意图,不存在口头协议。

判词最后提到在两兄弟与买家签订临时买卖合约十天后,吴父便提控,推论吴父申索是为了阻止两名儿子出售维景湾畔物业,使两名儿子蒙受不能履行临时买卖合约的损失,终判两兄弟胜诉。案件编号:高院民事一六一五——二○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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