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眼内幕交易者须赔偿投资者

2022-02-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千里眼控股(8051,现称讯智海国际)股份2016年的内幕交易案,继原讼法庭去年裁定危娟、黄轶及易芳芳进行内幕交易后,法庭最新颁令,将内幕交易者获取的不合法利润1295万,支付予63名投资者。

证监会表示,有关款项将会支付予法庭委任的管理人安永企业财务服务的徐子超及陈景伟,并会按照受影响的投资者于2016年2月29日至4月12日期间向危或黄出售的股份数目的比例而分发予他们。
投资者将回复交易前状况

证监会法规执行部执行董事魏建新表示,法庭颁布的命令将会使涉案的投资者尽可能回复他们订立交易之前的状况。该63名投资者无法察悉他们是与从事内幕交易者进行交易,若他们知悉有关情况,便不会将股份卖给内幕交易者,更不会以该价格出售股份。

他指,违规者应对不法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包括复原或补救的成本负责,而不是由无辜的投资者或市场来承担。

证监会于2016年对该内幕交易展开调查,并对三人展开民事法律程序,期间将易芳芳最多总值2590万元的资产冻结,而危及黄则被命令须向法庭缴存合共1290万元。

证监会调查发现在2016年2月底至4月12日期间,易芳芳当时以千里眼股东代表的身分,就一项收购千里眼的建议与要约人进行磋商时,获得了有关收购建议的资料。同年3月1日至4月12日期间,易芳芳透过由危娟及黄轶持有的三个经纪帐户买入千里眼股份。黄轶亦在有关收购公布之前,透过其交易帐户买入千里眼股份。透过这些帐户最终买入的股份合共达2272万股。千里眼于4月15日恢复买卖后,在2016年4月15日至5月20日期间,上述交易帐户共出售了1565万股千里眼股份,合共获利12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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