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晖涉fb发煽动文章 承认藐视法庭

2022-01-22 00:00

岑敖晖去年被票控藐视法庭罪,他昨承认责任。
岑敖晖去年被票控藐视法庭罪,他昨承认责任。

(星岛日报报道)因民主派35初选案而还押监房的前荃湾区区议员岑敖晖,于前年五月在facebook发布题为《周梓乐被香港警察谋杀身亡,半年》的贴文,该文章涉意图煽动针对警员的暴力,违反高院一九年颁布的临时禁制令,去年被律政司票控藐视法庭罪。岑昨承认责任,并透过律师向法庭致歉。法官高浩文将案件押后至三月三十一日,届时求情及判刑,亦会处理相关讼费。

控方外聘大律师关有礼指,本案涉及岑敖晖在个人facebook专页发表帖文,帖文其后被网媒《香港独立媒体》转载刊登,内容促进、鼓励或煽动他人向警方使用暴力,违反高院临时禁制令。

辩方大律师黄雅斌表示,岑敖晖从来不主张或鼓吹使用暴力,对事件感到后悔,愿意向法庭致歉。本案性质有别于本周二健身教练宋浩德的藐视法庭案,岑在个人facebook发布后,被其他媒体转载,受众层面较广,因而涉及更多层次。法官关注本案会否争议禁制令违反言论自由,黄大状回应指,岑承认责任,不会就上述事项抗辩。案件押后以待辩方准备求情文件。

高院于一九年十月三十一日颁布临时禁制令,包括但不限于「LIHKG 连登」和Telegram上传布、传播、发布或重新发布任何目的在于促进、鼓励或煽动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的材料或信息,意图或相当可能会造成非法人身伤害、财产的非法损害,或故意协助、造成、怂使、促致、唆使、煽动、协助或教唆他人从事上述任何行为或参与上述任何行为。

翻查资料,三十五岁男健身教练宋浩德本周二在法官高浩文席前承认藐视法庭罪,被判囚二十一日,缓刑十二个月,并需赔偿十八万元讼费,为同类型首宗判刑案件。法官在该案的判词中,指宋在facebook上使用「希望今晚见到有黑警死」等字眼,有机会造成涟漪效应,法庭需判处阻吓性刑罚。

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一一五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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