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编辑向警掷钢柱监31月
2022-01-14 00:00
官抨不求情毫无悔意
法官指,本案严重之处在于二○一九年社会的暴乱事件不断,除犯法人士外,全港市民深受其害,食肆和商铺停止营业,而时代广场就是其一。当日广场有不少参与非法集结的人士,即使警员已全副武装,钢柱有一定重量,有机会击中旁观者。法庭须判处阻吓性刑罚,使他人不会效法,作出其他企图伤害执法人员的行为。
被告的背景报告提到,她已婚,二○○七年从岭南大学毕业,五年后赴英国修读中英翻译课程,之后逗留工作一会,直至二○一五年回流香港,从事编辑相关的工作。报告另指出,被告对犯案没有评语。
被告杨迎曦(控罪指,她于前年七月一日在铜锣湾勿地臣街一号时代广场三楼,意图使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自建筑物掉下一支拉带钢柱,以致对公众地方之内或附近的人造成危险或损伤;以及盗窃上述钢柱。
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一○○一——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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