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通缉罗冠聪等五「逃亡者」
2021-12-19 00:00(星岛日报报道)立法会换届选举前夕,再有流亡海外的港人,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被通缉,廉政公署昨表示,获裁判官签发手令,通缉已离港的前立法会议员罗冠聪、前大专学界国际事务代表团发言人张昆阳,前区议员李家伟、刘珈汶及李轩朗,指他们涉嫌在立法会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
被通缉的包括张昆阳(二十五岁)、李家伟(二十五岁)、刘珈汶(二十六岁)及李轩朗(二十八岁),他们涉嫌在本月十六日透过社交媒体平台广播四人之间的讨论,煽惑他人在立法会选举不投票。张昆阳另面对两项相类罪行,涉嫌于本月十五日在其两个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两篇煽惑不投票的帖文。另一名被通缉人士罗冠聪(二十八岁),涉嫌在本月三日于一个网上会议煽惑他人不投票。
廉署指,各人疑在二○二一年立法会换届选举中违反《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第二十七A条,即「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的非法行为」。廉署已根据既定程序,就调查结果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认为有足够证据向五人作出检控。由于五人已离开香港,廉署分别在昨早及前午向裁判法院申请手令,通缉五人归案,并获裁判官签发有关手令。
翻查资料,张昆阳、李家伟、刘珈汶及李轩朗在本月十六日,曾于社交平台进行直播,主题为「杯葛选举,刻不容缓」,当中张曾称相信任何「真民主派」均不会参与今次选举,「否则会就是政权的帮凶,背叛香港民主运动」,又指杯葛选举、令票站冷清是较理想的状态,而罗冠聪则在本月三日出席《路透社》网上研讨会呼吁选民无视是次选举,指不应为今次选举赋予认受性。
廉署至今已就相关罪行拘捕十人,并起诉其中两人;另有七人正被通缉,除了上述五人,亦包括前立法会议员许智峯及前区议员丘文俊,两人被指涉嫌在今年十月三十日至十一月二十九日期间,分别在其个人社交媒体专页上展示帖文,煽惑市民在立法会选举中投白票及不投票。
《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不论该行为是在香港境内或在其他地方作出。任何人士干犯该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三年及罚款二十万元。廉署重申,公开呼吁他人杯葛选举有可能触犯法例,再三提醒市民必须严守法规,切勿参与不法呼吁或转载相关违法内容,共同维护选举廉洁公平。廉署会继续严正执法,打击操控或破坏选举的行为,以确保选举公平公正。
张昆阳昨于社交平台回应,形容通缉令「不痛不痒」,指投票与否是公民的权利,称世界上不少反对派阵营会使用白票和杯葛选举,动员群众表达对政府的不满,再次呼吁港人杯葛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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