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屋宇署翻50年前僭建旧帐

2021-11-23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屋宇署近期频频扫荡僭建物,其中佐敦深水埗西环部分旧楼先后「中招」,一些被勒令限期前清拆的僭建物,却具争议性,这些僭建的共通点是整齐且统一,数十年前、甚至半世纪前已存在,就算专业人士亦难以察觉是僭建,需要对照建筑图则才能得知。小业主做梦也想不到,居住数十年的安乐窝,突然招惹官非,除了被钉契外,最高惩罚可被监禁一年,在不遵从清拆令期间,日罚两万元。原来,这些大厦都是半世纪前落成,当年入则及监工标准,与现时截然不同,屋宇署翻五十年前的僭建旧帐,依法办理一刀切。

楼龄五十七年的佐敦弥敦道华丰大厦,该厦十六楼,合共七伙,突然被指走廊上盖,以至天台平台部分围栏属于僭建,勒令小业主清拆。小业主林太说,收到屋宇署信件时,初时以为有人恶作剧,及后非常震惊。「该厦每一层楼,层层走廊都有上盖,我们住在顶楼,有上盖遮风挡雨,避免淋湿入屋电线,导致漏电,尤其重要,生命攸关,为何要我们清拆﹖」她诉说,在此「祖屋」已住上了四代人,向来原状就是如此。

华丰大厦于一九六四年落成,记者翻查地政总署测绘处航空图,该厦最早期相片为一九六八年,相中可看到当年的走廊上盖,更清楚看到平台上有围栏的存在。记者现场察看,发现各单位的平台栏杆,高度全部三十三寸,阔度距离五寸,整齐统一,不似是业主各自的「作为」。

深水埗龙华大厦顶楼在内的四全层单位、合共二十伙,都被屋宇署指单位内的一部分地方,不符起楼时的建筑图则,勒令业主还原。原来,龙华大厦于一九六四年落成,需遵从当年的「街影法」起楼,顶楼四层须为斜面或梯级形状,现时却是直角形状。

资深文物保育建筑师李仲明解释,港英政府于一九〇三年,在《建筑物规例》引入「街影法」,要求建筑物楼顶,须落成斜面或梯级形状,好让阳光于每天正午十二时前后,能够照射到街道来,确保空气流通。不过,随着城市的发展,楼宇愈起愈高,「街影法」不合时宜,已于一九八七年废除。

龙华大厦小业主呼寃,九十岁的何婆婆,居住逾半世纪,七十岁的锺叔叔,二十年前才迁来,都异口同声说,他们经济条件有限,单位连大型装修及执漏,都没有做过,况且,如此大规模改建,钢筋贯穿不同单位,大家入住时间不同,难道二十伙一起僭建﹖

西环皇后大道西的美城大厦,楼龄五十五年,面向街道的每一伙住宅,合共逾六十个单位,小业主悉数收到屋宇署信件,指他们单位涉及僭建,要求小业主三十日内开展还原工程,六十天内完成。居住数十年,一开始,大家都弄不清楚,到底哪来的僭建﹖

现场所见,美城大厦每一伙、每组窗口都整齐统一,难以想像属于僭建,有小业主则解释,从屋宇署文件得知,他居住单位内的两个房间,向着街道的部分地方,入则时属于骑楼,不符合现时的状况。屋宇署要求他们还原骑楼,单位需要重新开则,大兴土木,大家十分困扰。

测量师彭兆基表示,六十年代落成的旧楼,很普遍存在僭建,即使专业人士,目测亦看不出,须仔细对照建筑图则才得知,当年,发展商往往待入伙纸批出后,再作改建,是行内惯常做法,因此,这些僭建整齐而且统一。他指出,当年由工务局审批图则,作监管把关,标准与今时今日的截然不同,这些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大家毋须大惊小怪。

本报就上述三宗个案向屋宇署查询,惟直至截稿时仍未获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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