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剑虹申保释被拒 官指仍有力危害国安

2021-11-11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壹传媒前行政总裁张剑虹连同《苹果日报》五名前高层及三家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张上周五在高等法院申请保释被拒,法官昨颁布书面判词指,控方指控张剑虹身为壹传媒高层,有权授权、指导、监督他人撰写及发表涉嫌违法的文章及影片,虽然张已辞去香港壹传媒的所有职务,但现仍是台湾壹传媒相关公司的董事,故认为张仍有风险和能力暗地里作出危害国安。申请方则认为控方的指控仅仅建基于张是壹传媒高层这一点,但香港《苹果日报》及《壹周刊》已永久停止营运,故张没有可能再透过壹传媒或《苹果日报》实施任何危害国安行为。法官考虑后,认为没充足理由相信张获批保释后,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故拒绝其保释申请。

张剑虹被控与黎智英、罗伟光、《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AD Internet Limited及其他人一同串谋,请求外国或者境外机构、组织、人员实施对香港或者中国进行制裁、封锁或者采取其他敌对行动。法官李素兰在判词中提到,控方指控《苹果日报》的中文及英文文章,以及节目《与黎智英对话》,均是为了实施上述目的,而张是涉案三家公司的董事,亦是壹传媒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一直积极参与制定《苹果日报》的编辑方针,监督《苹果日报》的日常业务,授权或指示发布涉嫌违法资料,监督报纸及网上版的中文社论文章,监督社论文章的特定主题内容及作者选择,正正是为了串谋本案被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

代表张剑虹的毛乐礼资深大律师则指,张剑虹从没以任何方式在社交媒体上分享或发布涉嫌违法的资料,而《苹果日报》坚守「编采自主」的原则,张与其他高层不会干涉《苹果日报》的文章及影片。张亦没有任何政治主张、外国联系或政治议程,质疑控方的指控仅仅建基于张是壹传媒高层这一点。控方反驳指张现时仍是台湾壹传媒相关公司的董事,而台湾壹传媒亦在《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多次发表文章,毫无根据地指责香港政府及警方。

控方另指由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迅速谴责《香港国安法》,以及香港对张剑虹与《苹果日报》的执法行为,故认为张剑虹及其他共谋者与美国及外国政治团体有紧密联系,当中包括英国外相蓝韬文(Dominic Raab)曾在今年六月二十三日发表声明指《苹果日报》被逼停运,并非为了维持公众秩序,而是当局用来削弱香港人自由及消除异见的工具;美国政府在今年七月十日发表声明谴责香港政府对《苹果日报》及其员工的打压; 美国参议员在今年六月二十四日提出《香港民主国会金质奖章法案》,建议向《苹果日报》全体员工颁发「国会金章」,以表扬他们在面对中共暴政下对香港民主自由的奉献。案件编号:高院刑事杂项案件四一八——二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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