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终院裁决表欢迎

2021-11-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对于终审法院裁定《丁屋政策》合法合宪一事,政府表示,欢迎终审法院的裁决,亦会继续根据《丁屋政策》如常接收及处理丁屋申请,并继续在处理申请的过程充分考虑不同因素,包括申请人的原居民资格、申请建屋地点的规划用途、配套设施等。上诉人郭卓坚接受传媒访问指,对败诉一事感到非常意外及不服气,他本认为本案胜券在握,亦不满女性及非原居民在二十一世纪仍受歧视。郭表示会考虑致函到北京寻求人大释法,但认为成功机会微乎其微。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则认为终审法院的判决释除了新界人的疑虑,亦还了新界人一个公道,如《丁屋政策》日后更改至适用于所有原居民,不分男女,才是真正的「上诉得直」,亦能缓解香港土地供应不足的问题,对香港有莫大的好处。

上水乡委会主席侯志强接受本报访问时指,终审法院的判决释除了新界人的疑虑,认为事件终于告一段落,而判决亦还新界人一个公道。侯认为丁权属新界原居民的传统权益,并非歧视女性,解释指《丁屋政策》由港英政府订立,并非由新界原居民所订立。侯指新界人一直专重女性,假若丁权亦适用于女性原居民,则能让男性原居民的妻子、媳妇、女儿等享有丁权,「我哋更加无任欢迎」。对于郭卓坚认为丁屋只可兴建三层,大大浪费土地供应,故建议「丁屋」应改为不分男女皆可申请的「丁厦」。侯志强则认为此为「迟来的春天」,亦认为如果郭卓坚更早提出此建议,建议会受到更多新界人欢迎。

本土研究社陈剑青形容,判词虽然确认了丁权,但同时指出丁权是一种「特权」,是行政体制豁免下的措施,所以亦赋予政府很大权限,决定甚至改变丁屋政策的具体内容,「佢可以变成一个几十层嘅丁厦、可能一啲原居民起丁屋,佢唔一定系二千一百尺、可以多可以少」,形容终院判决下「政府是最大赢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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