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六非礼罪成囚三年

2021-10-30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五旬男教师在二○一六至二○一九年间,多次非礼两名小学女生,经审讯后六项非礼罪罪成,昨于粉岭裁判法院被判监三年。裁判官陈炳宙判刑时斥被告身为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但他却制造藉口亲近事主,利用她们的无知侵犯她们,行为令人齿冷。陈官不接纳辩方求情指被告因案件饱受煎熬,反问「系咪要感觉良好先正常?」,陈官亦不接纳被告身体差为减刑理由,指若非裁判法院有判刑上限,会将控罪分期执行判囚五年。

陈官判刑时批评被告不认罪是没有悔意的表现,女童X及女童Y作供时要回想起被性侵经历,被告六项控罪涉及两名受害人及不同事件,刑期原应分期执行判囚五年,但受限于《裁判官条例》,终判处裁判法院的最高刑罚监禁三年,形容被告已得到很大优惠。陈官续指,被告求情信中自称造福教育界二十九年,认为他有支薪,「别说得那么伟大」。

陈官指,被告与X和Y的身体接触并非意外,被告藉词接书及送公仔等行为,蓄意触碰X和Y的胸部、臀部及下体,续指他当时不需要急速移动身体,因此排除意外的可能性,认为他是有意图地猥亵侵犯两人。陈官认为两女童在冗长的盘问下,仍指被告为人和蔼可亲,没有否定对被告有利的事实,裁定是可靠证人。

报称教师的被告张秉枢原被控八项非礼罪,其中两罪因两女童对案发日子有分歧,但控方未有处理有关差异,在存在合理疑点下被告罪脱。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五五八——二○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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