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工作涉「秘捞」 邮差遭廉署拘捕
2021-10-29 00:00
被告许绍基(三十岁),被控四项罪名,即两项代理人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九(三)条;以及两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十六A条。
姓许被告于二〇一七年二月初加入香港邮政任职邮差,获派驻香港仔派递局。他入职香港邮政前,在一家健身集团任职会所主任。许入职不久,根据《公务员事务规例》向香港邮政申请在该健身集团从事外间工作,同年三月底香港邮政拒绝其申请。
其中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七日及六月四日,意图欺骗其主事人而使用两份载有虚假、错误或欠妥陈述的便笺,指他加入香港邮政后从无担任任何外间工作,而他明知是意图用以误导政府。
馀下两项控罪指被告涉嫌于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没有向香港邮政报告他于该两日缺勤,并意图欺骗而诱使香港邮政向他发放薪金共逾一千二百元,而导致他获得利益及政府蒙受不利。
香港邮政因应新冠疫情,于二〇二〇年一月至八月期间间歇性实施在家工作安排。所有邮差均须在家候命,不得在办公时间内办理个人事务或担任外间工作,但被告涉嫌于同年七月二十一日及三十一日,于办公时间内到该健身集团工作。廉署早前接获香港邮政转介的贪污投诉遂展开调查,该部门在廉署调查期间提供全面协助,当人员完成调查后向律政司徵询法律意见,并按有关法律意见,前日落案起诉该名前邮差,他获准保释候审,今日将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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