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炳强支持研立法规管侮辱公职人员行为

2021-10-17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认为,公职人员包括警察在执勤时被辱骂,会打击执法行动,甚至易令市民培养出不守法意识,故支持研究立法规管侮辱公职人员行为。他又重申,《基本法》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时,有必要规管间谍行为,目前是立法的最佳时机。

警队的员方协会争取设立辱警罪、侮辱公职人员罪多年。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接受电视台访问时表示,支持研究立法规管侮辱公职人员行为。

邓炳强解释:「我们不要只提辱警,其实很多公职人员,包括食环署同事在街上执法都面对很多艰辛,要被辱骂,当然若程度很过分都有现成的罪行,例如阻碍公职人员执法,但程度或需达到很高,但我们看到这些(辱骂)行为,真的打击了公职人员执法,程度上亦培育出不守法意识,有人会觉得不守法很威,辱骂你也没有后果,所以我认为真的要想法处理,立法应是其中一个考虑方式。」

另外,施政报告提出推展《基本法》二十三条本地立法工作,保安局正研究要涵盖《香港国安法》未能处理的罪类,包括加入间谍罪。邓炳强形容,二○一九年本港已出现间谍活动,「在一宗控告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十二港人案),两名被告陈梓华、李宇轩他们在案中认罪,透露的案情,有一名前外国情报人员去了黎智英的报馆工作,从而穿针引线,引诱两名年轻人去外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的事,这两人的角色是甚么,值得大家想想。」

他又指,在地缘政治环境下,中美角力不会停止,香港易被利用作为工具危害国家安全,「这威胁不会停止,如果有人认为威胁会停止可能是有些天真。」

他相信,现时是推行二十三条本地立法最佳时机,他明白社会上很多人看法不同,政府会做适当的谘询,「最主要看立法会是否通过,如果市民有不同看法,会在立法会反映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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