怂恿自杀者伤害高官 冷血小贩涉煽暴被捕
2021-09-22 00:00
消息称,疑犯姓沈(六十四岁),住粉岭牵晴间,任职小贩及兼职的士司机。据了解,企图自杀男子姓何(五十岁),有情绪问题,早前将在港铁太子站外自拍的照片上载facebook群组,又发文称「已走投无路,所有事情都应该完结,我选择了离开这世界。」
警方日前发现该则帖文后,为挽救生命随即联同其他部门展开拯救行动,其后成功寻回有关人士;当时事主没有任何伤势或者生命危险,有关个案已转交社会福利署跟进。警方其后又发现有网民在事主的相关贴文上留言:「想死唔阻你,但要揽住件匪官一齐死才有价值,才会流芳百世。」该网民不但公开支持事主自杀,并鼓吹对方自杀的同时要杀死政府官员以及司法人员,警方感事态严重,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人员随即展开调查,发现涉案网民上月初就一宗反修例刑毁案的判刑,曾在报道媒体的专页上留言:「无辜的人血必世世代代报在这狗官身上。」
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行动组)总督察郑泽仁表示,网罪科人员经深入调查,前日在粉岭拘捕一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并检获两部手机。被捕人士并无同类前科,他现正拘留,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郑泽仁指出,被捕人士虽并无指出特定人政府官员或司法人员,但涉嫌煽惑他人伤害其他人,故将他拘捕。郑又强调,警方不是针对个别帖文,而是审视整个facebook帐号及专页蒐集证据。警方会密切留意网上活动,如有任何违法行为,会主动介入,果断执法。
郑重申,网上有人鼓励别人在自杀的同时,要去杀死其他人,严重罔顾他人的生命安全,公然破坏社会秩序以及安宁,是非常自私的行为,警方绝不姑息,必严肃跟进。
煽惑他人有意图而伤人之罪行是十分严重,根据普通法以及香港法例第二二一章《刑事诉讼程序条例》,任何人被裁定煽惑他人犯某个罪项,则可以判处该罪项的最高刑罚,根据第二一二章《侵害人身罪条例》,有意图而伤人罪,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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