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火死因研讯】 迷你仓经理无提议报警

2021-09-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九龙湾淘大工业村时昌迷你仓五年前发生四级大火致两名消防员殉职,死因研讯昨续。时昌助理物业经理昨供称,当日接获下属报告指三楼起火,因对方语气平淡而误以为火势不大,遂叫他先用灭火筒扑火,否认曾阻止其报警,反问「唔通我叫佢唔报警,佢就真系唔报警咩」。经理强调自己不在现场,需否报警应由在场人士判断,虽同意报警乃最稳妥的做法,不过反指「街边啲垃圾桶顶有烟,唔通我又报警?」

时昌助理物业经理吕国荣忆述,一六年六月二十一日早上接获下属黄家晋电话,指迷你仓「地下有火」,形容黄「语气好平淡」,自己又忘了追问火势,遂叫黄试用灭火筒救火。吕随后经小巴、再转乘地铁前往事发地点,约半小时车程中先致电老板时景恒汇报情况,之后再接到黄电话称「见到头先有火,而家就唔见喇」,故吩咐对方去买毛巾,惟上述三人均无提议或商讨要报警。吕解释基于黄的描述,理解火堆或已自行熄灭,毋须报警或通知消防,又称因怕塞车而没有搭的士。

吕抵达现场后先到一楼写字楼放下背囊,随后步行上三楼,并问买完毛巾回来的黄有否报警,对方表示保安「强哥」已经报警,但黄前日于庭上供称不知道是谁报警。吕其后着黄回一楼点算同事人数,自己则尝试走入仓内查看有无人,惟因抵受不了浓烟而折返,形容仓内一片漆黑,俗称「猫头鹰灯」的后备消防灯当刻是否开着。他之后则待在三楼等候警察及消防,并告知不久后到达的警察仓内有火,不清楚里面有无人,不过疏散到地面后并无亲自向消防员交代情况。

代表死者张耀升家属的大律师曾霭琪指,三楼迷你仓事发时多达三百〇一间储物室,迷你仓走廊部分不足一米阔,吕回应指不知情,因「唔会攞把尺去度」。针对大厦租用协定列明后备灯、出口灯等需由时昌负责,吕则称不知道。大状又引述供词指,其实黄曾在通话中形容火堆「到膝盖高、一米长」,吕就表示有可能但不记得,承认「如果佢有咁同我讲过,我觉得要(报警)」。他强调由于不在现场,无法判断火警严重性,「系咪报警唔系我决定…亦都唔一定要系我(报警)」。吕同意曾向下属说「等埋我」,「我叫佢『等埋我』,无话『等埋我先报警』啊嘛」,重申没有不准黄报警,「如果佢描述得好啲,话『三楼火烛』,我就唔会要佢咁啦」。另外,吕坦言没有学过使用灭火筒,公司也不曾教过下属使用。

在消防处代表大律师伍健民询问下,吕不同意叫黄「等埋」是左右了其报警的决定,解释只是想了解事发经过,及黄所指「有火」的定义,又谓「我由始至终都无叫佢(黄)报警,你哋(即众法律代表)都系执着呢样啫」。被问到作为一个领导人,对于火势判断是否过于轻率,吕激动反问「作为一个领导人,唔可以理解错误咩?理解错误就代表轻率?」案件编号:死因研讯三三三、三三四——二〇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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