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家骅:未依时交资料可监禁半年
2021-09-06 00:00
警方表示,未依时缴交资料可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半年;如提供虚假、不正确或不完整资料,最高可处罚款十万元及监禁两年。
汤家骅表示,《国安法》的条例没要求警方国安处索取「外国代理人」资料时提供详情,是刻意给予警方一个较宽松的规定去行使权力,以便进行侦查工作,所以警方有权现阶段不予公开,而一个团体是否条例所指的「外国代理人」,应由法庭判断,而非当事人单方面拒绝便可,即使支联会就「外国代理人」的定义作司法覆核,预计法庭有机会不受理。
支联会即将召开特别会员大会表决是否解散,如决定不解散又不交资料,外界忧虑将惹来被取缔命运,汤家骅指出两者没有关系,接收书面通知的人士如拒交资料便会遭检控。至于支联会被警方认定为「外国代理人」,汤家骅指并不违法,但若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则违反《国安法》,但需要证明有犯罪元素,包括犯罪意图或要求外国政治势力制裁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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