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家驊:未依時交資料可監禁半年
2021-09-06 00:00
警方表示,未依時繳交資料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半年;如提供虛假、不正確或不完整資料,最高可處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湯家驊表示,《國安法》的條例沒要求警方國安處索取「外國代理人」資料時提供詳情,是刻意給予警方一個較寬鬆的規定去行使權力,以便進行偵查工作,所以警方有權現階段不予公開,而一個團體是否條例所指的「外國代理人」,應由法庭判斷,而非當事人單方面拒絕便可,即使支聯會就「外國代理人」的定義作司法覆核,預計法庭有機會不受理。
支聯會即將召開特別會員大會表決是否解散,如決定不解散又不交資料,外界憂慮將惹來被取締命運,湯家驊指出兩者沒有關係,接收書面通知的人士如拒交資料便會遭檢控。至於支聯會被警方認定為「外國代理人」,湯家驊指並不違法,但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則違反《國安法》,但需要證明有犯罪元素,包括犯罪意圖或要求外國政治勢力制裁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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