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旺角示威 三男集结刑毁囚三至十月

2021-09-04 00:00

(星岛日报报道)三名男子于前年十一月中在旺角弥敦道分别以垃圾袋堵路及向警车投掷砖头,其中二十八岁汽车美容公司男东主早前承认刑事损坏及拒捕两罪,二十七岁地盘木工及二十一岁港大学生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法官李庆年昨于区域法院判刑指事发于堵路之后,男东主行为有煽动效果,明显挑战警车代表的权威、法律及秩序,判处监禁十个月;非法集结规模、人数、暴力程度及后果均较为轻微,地盘木工及港大学生非带领或主导角色,各入狱三个月。李官最后寄语「年轻人能经一事,长一智,服毕刑期后,砥砺前行,发挥所长,贡献社会」。

李官判刑指,汽车美容东主刘育承掷砖行为不止损坏警车,更明显挑战其背后所代表的权威、法律及秩序,亦有风险伤害警员人身安全,再考虑到事发于堵路之后,刘育承行为有煽动效果,演变成暴动;其后反抗并不激烈,没有伤及警员,故两罪共囚十个月。

李官又指案中堵路情况突发,由四五人「即兴」用垃圾袋堵路方演变成非法集结,视乎案中集结规模、人数、暴力程度及后果均较为轻微,为时十五分钟,没有威胁高风险建筑物或公共机构,警方迅速应变下示威者对抗不激烈,无人受伤亦无财物损失,地盘木工王嘉麟及港大学生刘俊乐均无蒙面或管有攻击性武器,并非带领或主导角色,终各判囚三个月。案件编号:区院刑事 三五二——二○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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