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协下月终极投票解散

2021-08-29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四十八年历史、有九万五千名会员的教育专业人员协会,解散进入最后阶段,昨日召开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以大比数通过修改解散章程的议案,把原先须有及格会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的门槛,降为出席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令门槛由原先的五万人,降至仅约百人。会长冯伟华称待政府批准修章,最快下月再次召开大会,就解散教协进行终极投票。据悉昨出席大会逾一百四十人,只占全体会员代表的半成,有十多人弃权或反对,有与会者坦言教协解散是无奈决定,「不如撇脱些,快点完成这件事便算。」

教协昨召开闭门的特别会员代表大会,修改会章原先规定,解散须获全体会员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的条文,改为「在会员代表大会或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出席及格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同意」。经过约一小时的会议后,议案获在席会员代表大比数同意,据悉仅十数张反对或弃权。教协的全体会员代表共三千人,但昨出席会议仅约一百四十人,约占全体代表半成,惟按章程,只要出席人数达八十人,决议投票时经半数人同意便能通过修章。

修改会章后,解散所需的同意票数由原先五万人,大幅下调为出席大会的会员代表三分之二或以上,倘特别会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与昨日相同,即约百人在终极投票时投下同意票,便完成解散程序。教协会长冯伟华在会后见传媒,表示随着新章程修订,稍后会通知职工会登记局,等待政府批准修章后,预计在下月召开另一次特别会员大会,通过解散程序。他透露,会上有会员代表发言,表达对教协的不舍,但大多理解与尊重解散的决定。对于个人感受、教协解散后的路向等问题,冯伟华则未有回应。

职工会登记局回覆查询指,不评论个别个案,但职工会如欲更改、修正、增补或删除其会章,须经有表决权会员按会章的规定通过。根据《职工会条例》,职工会须于通过修改会章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局申请登记,当局会尽快处理申请。所有修订的会章,须在登记局登记后,才可生效及实施;又称拟解散的职工会须按会章订明的方式及规定,解散及处置所有剩馀资产,登记局会密切监察有关程序,确保符合会章及相关法例的规定。

与会的会员代表陈小姐忧虑教协解散后,老师难以发声,但认同解散属无奈之举,「大家都预计之后情况是如何,不如撇脱些,快点完成这件事便算。」对于内地官媒抨击教协为「毒瘤」,她表示「绝不认同」,认为教协至今仍为教师发声,「在老师心目中,教协绝非毒瘤。」在当局上月底宣布终止与教协的合作关系后,教协随即成立中国历史文化工作组、退出支联会、下架教材等,与会者陈先生认为,教协可做的事情均已做了,无奈未能解决困难。

加入教协逾二十年的会员代表伍老师,透露会上不少代表发言时,亦趁机表达对教协的支持,并感谢理事的付出,「情绪好激动的没有,但多少牵动与会者情绪出现起伏。」他坦言,对失去代表教师的专业团体,感到伤感和无奈,「在现时政治环境下,明白别无他法。」

另外,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强调,专业人士不论来自教育界、会计界或法律界,都应该务正业,让专业在社会上有正面功能,专业团体一旦变成政党的代理人或偏向搞政治,是非常可惜,并需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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