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直talk】法律更新欠灵活 碍科创产业发展

2021-08-29 00:00

自古至今科技发展与文化发展的步伐并不同步。在科技及创新世代,这现象更为显著,前者远超于后者是不争的事实。先进科技促进创新,掀起社会新常态,但同时对传统常态造成冲击,甚至引发社会动荡。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一直努力推动科技及创新,而且经济成果突出,过去多年国家造就了多家跨国科创巨擘,例如「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等。过去二十年,这些公司在内地的地位举足轻重,更间接主导了全国互联网经济的发展。然而,在此之前的一段长时间,国家坚持以创科挂帅,持续颠覆传统经济,换来的是市场秩序失控,造成市场垄断等不公平竞争现象,而且情况日益恶化。

国家必然注意到这不健康的市场发展趋势,政府亦没有坐视不理。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针对科网市场进行反垄断,提出「依法依规加强互联网平台经济监管,明确平台企业定位和监管规则,完善垄断认定法律规范,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措施,更坐言起行,严厉执法。

先进科技主导经济,促进市场创新,提升社会持续经济增长能力,无可厚非。可是科技人在营商时,对民众利益的保障往往掉以轻心。他们只顾金钱挂帅,唯利是图,更不惜为求达到目的,罔顾法纪。归根究底,他们之所以有机可乘,是因为现有法律存在漏洞,未能覆盖在科创新常态之下,数码化营商所涉及的法律灰色地带,以及由此而生的社会矛盾。中央政府如果视若无睹的话,这些为数不少的矛盾必然会引发连锁社会问题,危害经济及人民安全。

因此,中央政府于「十四五规划」中下定决心,立法严厉监控科网市场,防止它被国内外或境外势力操控,失去正确方向而误入歧途。可是,中央严苛的监管举措,难免会导致既得利益者如内地股民、外国投资者等的损失。笔者认为长痛不如短痛,这些政策在国家安全的大原则之下,是有必要推行的。

换个角度看,香港政府同样积极地推动科技及创新。本届政府至今已拨出超过一千多亿港元发展科创。虽然如此,外界人士经常把香港与内地特别是深圳、广州等城市相比,不少人批评港方科创发展进度缓慢,远远落后内地大城市。从「揾钱」角度看,香港的相对弱点明显,但从市场和社会稳定角度看,香港便显出其优势。

首先,香港的科创市场并没有像内地般大起大跌,一直按序逐步发展。观乎香港金融科技产业,政府自二○一九年初共发出八个「虚拟银行」牌照,所有获发牌的银行除了要具备科技能力之外,也必须满足香港金融管理局所制定的银行监管要求,而且审批要求非常严谨。

与内地比较,香港是以市场秩序先行,例如以金融监督为主导,出发点是尽可能保护市民的利益。监管与创新谁应优先呢?这并非简单的二分法问题,如何选择取决于当地的整体社会条件。

无论如何,笔者认为有效推动科创需要与时并进、具灵活更新功能的法律体制。有科创业界人士批评,香港要三读通过法律的体制太死板了,屡屡因为法律更新过慢,而导致香港错失创科良机。

「检视现行法律」是本届政府创科政策的八大方向之一,但一直只闻楼梯响,因此政府在这方面要多加把劲。

香港中文大学工程学院副院长(外务)

香港资讯科技联会荣誉会长

黄锦辉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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