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鲍鱼通粉」无鲍鱼 餐厅董事被捕
2021-08-04 00:00
消息称,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位于大埔一家餐厅出售声称为「鲍鱼」的早餐,怀疑鲍鱼材料与声称不符,估计是以其他材料制作而成。该店铺出售两款早餐,包括鲍鱼火腿丝通粉及鲍鱼火腿丝奄列。
海关其后到涉事餐厅买外卖,购得上述两款鲍鱼早餐,然后送往政府化验所检验,化验结果显示,该两款早餐的所谓鲍鱼,实则为鱿鱼。昨日,海关采取行动,拘捕涉事餐厅四十七岁女董事,她涉嫌供应附有虚假商品说明的食品,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案件仍继续调查。
根据《商品说明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销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港币五十万元及监禁五年。
据饮食界人士指出,其他餐厅也有售卖类似早餐,多会写上「仿鲍鱼」,字面上已言明不是真鲍鱼,应不会引起误会。一六年葵涌新葵兴广场一家酒楼,出售八十八元鲍鱼福建炒饭,被顾客投诉不是鲍鱼粒,经海关人员放蛇,取走有关炒饭化验,证实并没有鲍鱼粒,只是螺肉粒,翌年该酒楼代表出庭应讯,被判罚款五千元。至于「菠萝包」无菠萝,一直无被人质疑,原因是它以酥皮外形作描述,不涉材料问题,有些名称是约定俗成,故未必抵触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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