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售消费券「套现」 当局交执法机构跟进
2021-08-02 00:00
市民使用消费券的方法各有不同,亦有人在网上平台「放售」消费券,想用不同方法「套现」。有网民在商户平台发帖文表明接受「套现」消费券,声称卖家可选用支付宝将二千元消费券转给他后,便会给卖家一千五百元现金;但此方法意味变相要蚀五百元才能「套现」,而且未能核实对方身分就过数,有可能被「走数」,而卖家亦可选择面交。
另有市民在网上平台指,有意以Tap & Go的方式,用八折购入消费券,可面交即时完成网上付款,或者到门市购入家电以及衣物等方法,让卖家「套现」。
亦有人计画以交通工具「套现」。有网民在的士司机交流群组上,提问若乘客的士车资达一百元,客人有意给予的士司机八达通五百元消费券支付车资,司机找回乘客三百五十元,另有五十元当作贴士,变相从中套现。
政府近日已多次提醒,市民切勿合谋套现消费券,否则可能会违法。财政司司长办公室辖下的财政预算案及税务政策组主任王学玲早前提醒,私下买卖消费券对双方都有风险,发现不寻常或故意合谋套现,或会将商户列入黑名单,甚至交由执法机构跟进。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亦指,若发现有人合谋套现消费券,不排除会按照法律作出追究,涉事商户亦会被列入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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