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经时事分析】「直播带货」流行 慎防造假促销

2021-08-02 00:00

「直播带货」近年在香港窜起,一众网红、直播主,甚至素人,透过即时与消费者互动,为产品促销。但随着行业逐渐兴盛,各种骗案、造假亦随之出现。如何保障消费者权益,值得关注。

直播带货是由直播主持人(下称直播主)连接电商的直播平台(如抖音),或直接在电商提供的平台(如淘宝)进行促销,消费者可在直播间「一键购买」,毋须另入网店页面或联络店家。

直播带货的吸金力不容小觑,在去年十一月一日至十一日「双十一」期间,三十三个淘宝直播间的成交额超过一亿元人民币。有报道预期,今年内地直播带货的总值将达至二千八百二十亿美元。

本港有经营商场免费Wi-Fi的公司,兼营直播售卖防疫产品、零食和保健产品等货品,帮补疫情失去的生意,每场直播的销售额逾十万元。

直播主可以是商户、素人,甚至地方官员,他们会先向商家收取出镜费或内地称为「坑位费」,再从售出的货品中抽佣,意味销售额愈高,赚得愈多,故为了吸引消费者观看直播及花费,部分人会夸大产品宣传、售卖假冒及劣质货品,以及制造虚假的点击率、流量及成交量。坊间亦有不少公司提供制造假流量、点击率、评论及点赞量的「一条龙」服务,甚至形成数据造假产业。

在香港,海关在去年一月至今年一月期间,共侦破六宗涉及网上社交平台直播售卖怀疑冒牌物品案件,检获约四千三百件怀疑冒牌物品,估计市值约三十三万元,共拘捕十一人。甚至有本地直播主表示,曾有商家向他提供虚假资料,包括假的产品证书及奖项,更出高价宣传费诱使他配合造假推销。

一个产业要健康发展,必须打击业内的害群之马。然而,直播带货的产业链牵涉众多持份者,包括产品供应商、直播平台、直播主及其团队,以及消费者,当售出产品出现问题,由谁负责成为一道难题。

例如,内地网红直播主薇娅,早前在直播间售卖声称是美国潮牌Supreme与国内品牌「古姿」联名推出的挂颈小风扇,其后遭网民「踢爆」是冒牌货。根据薇娅的说法,当时是天猫国际官方客户服务员推荐给她,她也承认自己理解错误,误以为是正版Supreme,才推荐给观众。

事件中,「古姿」和薇娅均表示受骗。但不管商家、直播平台及直播主是出于无知或是懒于查证,大批消费者蒙受损失已是铁一般的事实。虽然薇娅尝试与事件划清界线,间接表明自己是受害者,但作为销售额动辄过亿元人民币的网红直播主,不少消费者是因为信任她而消费。这次事件,除了暴露她和团队的不专业外,亦令大众关注直播主的责任。

过去,内地有多条法例的内容涵盖到直播平台,但因并非针对直播带货,仍有不少漏洞。故此,内地早前实施《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下称《直播办法》),对通过网站、应用程式、小程式等,以视频、音讯、图文或多种直播相结合等形式开展行销的商业活动进行规管。

《直播办法》涵盖直播行销平台,以及直播间营运者和直播行销人员两大层面,包括要求前者在直播前核验所有行销人员的身分资讯,确保直播主并无使用虚假身分,并需就直播间内发布的行销内容,进行审核和即时巡查,处理违法和不良资讯,同时建立黑名单制度,将严重违法违规的直播主及因违法失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人员筛走。

针对直播间营运者和直播行销人员卖假货、提供虚假或误导性产品资讯,以及点击率、流量及成交量造假等问题,《直播办法》亦明文禁止,同时就直播主的行为操守进行监管。

在香港,直播带货受《商品说明条例》规管,网红、主播可被视为条例中的「商户」,其对商品的口头陈述、描述或评语均可被视为商品说明,宣传手法则构成条例中的「营业行为」。另外,直播带货促成的交易亦受《货品售卖条例》规管,出售之货品必须具可商售品质,并需与包装上、产品介绍或标签及卖方所述的说明及样本相符,否则属于违约,消费者有权拒绝收货及要求退款。

但正如上文提到,直播带货还牵涉到直播流量、按赞数目等造假问题,加上本港亦相继出现一些直播带货销售平台,现行法例对电商平台、直播带货销售平台,以至直播主等持份者的监管是否足够,令人疑问。

要保障消费者的网购权益,监管是方法之一。但说到底,在法例保障以外,消费者亦应保持警觉性,即使消费券到手,在消费前先从不同渠道了解产品资讯,切勿尽信直播主的介绍,才能避免因冲动消费而受骗。

(全文见智经研究中心网页:www.bauhinia.org)

智经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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