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查《反垄断法》 牵涉阿里腾讯

2021-07-08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对互联网领域22宗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据市场监管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清单显示,涉案企业包括了阿里巴巴(9988)、腾讯(700)、苏宁易购、美团(3690)等大型企业。

当中,阿里共涉及6宗案件,包括阿里网络收购天鲜配股权案、纽仕兰股权、广州恒大足球股权、五矿电商股权,以及阿里创投收购五矿电商、与上海商投设立合营企业、与浙江创新投资设立合营企业。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通报,阿里巴巴共被罚款300万元。

另外,腾讯共涉及5宗案件,包括收购58同城、小红书、搜狗、猎豹移动以及蘑菇街的股权,共被罚款250万元。而苏宁易购则涉及与南京银行设立合营企业案,以及与三菱重工设立合营企业案,累计被罚款100万元。小桔快智(滴滴上市名称)全资子公司小桔智能,涉及与北汽新能源设立合营企业案。

市监总局指,该22宗案件均违反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当局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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