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严打证券违法零容忍
2021-07-07 00:00
《意见》指,加强中概股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并修改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明确境内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职责,加强跨部门监管协同。
《意见》又指出,将加强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与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及有关地方的工作协同,形成高效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合力。
另外,将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与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相结合,加强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强化源头风险防控,严防风险叠加共振,放大升级。
此外,建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机制,成立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协调工作小组,加大对重大案件的协调力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进重要规则制定,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同时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涉密讯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抓紧修订关于加强在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压实境外上市公司讯息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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