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传媒申禁警使用资料遭拒
2021-06-11 00:00
陈官在判词指出,壹传媒一方质疑手令的合法性属司法覆核范围,但它现以民事诉讼程序提出申请,试图节省申请司法覆核许可的时间,无视申请司法覆核的时限性,更何况即使它现在申请司法覆核质疑手令的有效性或合法性,亦可能会因理据不足或超过时限而被拒批申请许可,故认同警方指壹传媒是次申请是滥用法庭程序。惟警方不反对壹传媒在传票中加入就房屋被非法侵入或财产被非法扣押的申索赔偿,陈官遂只批准加入该项申索。
陈官指,《国安法》指明任何警员均可申请手令搜查及蒐证,不必只限国安处警员申请。由于案件正在刑事调查途中,现时申请临时禁制令只会瘫痪有关的刑事调查,大可因应民事案审讯完毕后的裁决结果,留待决定应否批出最终禁制令。案件编号:高院杂项案件一二一七至一二一八、一二二一至一二二二、一二三九至一二四〇——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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