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幸彤外卖员获准保释
2021-06-06 00:00
本身为大律师的邹幸彤(三十六岁)以及同案被捕的二十岁外卖员张智轩,前日早上约七时分别在中环及沙田被捕带署,两人经通宵扣查后俱获准保释,其中邹获准以一万元保释,须于一个月后(即下月五日)回警署报到。
昨午五时许,邹幸彤离开荃湾警署时,数名党友及支持者在警署外迎接及欢呼。邹向在场记者表示,当局今次作出拘捕,是有关她在社交媒体接受传媒访问的内容,她认为指控是「以言入罪」,藉《公安条例》禁止集会的权力,伸延到恐吓任何人站出来说话,她强调自己「讲得出会承担责任」,日后会继续坚守岗位。
由于前晚在警署无法燃点六.四烛光,邹决定禁食一日,至昨早已恢复进食早餐,指现时身体没有问题。邹续称,前日被捕后被警方带到自己及父母的三个住所搜屋,并录取口供;警方有向其播放早前接受传媒采访的片段,同时展示相关报道,亦有询问她部分言辞的原意。
警方指出,已于五月二十七日根据《香港法例》第二四五章《公安条例》第九条,禁止支联会于六月四日晚举行公众集会,有关上诉亦被驳回;其后警方发现有人继续通过不同网上社交平台,宣传及呼吁市民参与相关的公众活动,经调查后拘捕上述两名人士,并指他们的行为极度不负责任,若有人受唆使而参与已被禁止的公众活动,相关人士亦会因而违反《公安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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