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新选举制度助力重回正轨

2021-06-06 00:00

五月三十一日《二○二一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订草案》刊宪公布,香港新选举制度随即正式生效。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标致着一个新的开始。是继制定实施香港国安法后,中央完善香港法律和政治体制的又一重大举措,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政策体现。对确保实现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港人治港」,有力保障香港「一国两制」实践行稳致远,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及时而必要。为「爱国者治港」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为「一国两制」的行稳致远,提供了稳固的法律保障,符合香港市民的意愿,有利于香港市民的福祉。

在香港新选举制度安排下,「爱国爱港」将成为治港者共同的政治理念和价值追求。所有有志进入特别行政区治理架构担任公职者,都必须坚定拥护「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尊重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尊重中央全面管治权,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在香港新选举制度安排下,危害特别行政区政治稳定和政权安全的乱象必将得到有效治理,香港民主政制将在健康有序的轨道上稳健向前发展。

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合乎法律程序。秉承立法民主化、立法科学化的初衷,制度推出的过程透明度高、公众参与度高。

在整个修订过程中,中央自上而下完成「决定」和「修法」部分,自二一年三月十一日全国人大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以来,中央有关部门及香港特区政府在香港举办上百场座谈、访谈活动,直接广泛听取香港特区政府和各界代表人士的意见,并于三月三十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

特区政府高效落实响应,四月十三日行政会议通过《完善选举制度修订草案》,四月十四日立即向立法会提交修订。立法会从集思广益完备法案到完成各阶段宣读后,于五月二十七日高票通过。特首林郑月娥于五月二十九日根据《基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签署经立法会通过的《条例草案》。五月三十一日《条例》刊宪公布,随即正式生效。

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具有进步性。是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作出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是富有香港特色的民主模式的创新尝试,体现了均衡参与和发展优质民主的原则,充分激发「一国两制」的独特之处。

「一国两制」是国家政治制度领域的重大创新,在全世界范围内并无先例和经验可循,在香港回归后发挥了稳定大局、促进团结、推动发展的重要作用。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彰显「一国」和「两制」的有机统一,更有利于强化政治秩序的稳定;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更有利于把维护国家和香港利益更好地结合起来;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更有利于全面改革和建立治港团队的人才选拔体系;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更有利于提升特区政府的治理效能。香港新选举制度的推出,能够真正维护公共利益,促进香港公众福祉,团结香港各阶层民众,解决香港深层次社会问题,从而夯实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政治基础。

未来,在「爱国者治港」的新格局下,需要更多受过教育、掌握充分讯息并能够进行批判性思维的市民群体,更加广泛且有效的参与治理体系;需要在人才选拔机制上进行优化,推选更多能够洞察全局、深谋远虑、精于实干的人才加入公务员队伍;需要特区政府更多关注长期困扰香港的基础教育、房屋问题、贫富悬殊、阶层固化等深层次问题,通过新选举制度下形成的新团队带领香港经济重返正轨。

孙雯

国家行政学院(香港)

工商专业同学会

(文章仅属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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