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前经理嘱买保险 质疑客户心急开户口
2021-05-26 00:00
被告吴钊民,被控于前年一月十九日向一名顾客讹称购买该保险公司的保单,是于大新银行开立公司户口的先决条件,并意图诈骗而诱使该顾客购买该保单,导致他获得利益或该顾客蒙受不利,并在上述保单的申请书上讹称,一名客户经理是该申请书的推荐职员,明知意图用以误导大新银行。
时任大新银行客户经理的余子峰出庭作供指,转介保单给客户保险经理为其职责之一,事成后他可获得佣金。余指在大新银行任职的两个月期间,从未向任何人推荐客户购买保险,惟被告却于前年一月在保单申请书上将余写为推荐人,并在质问下称这是因为没有其他推荐人可以填写。
余另指在之前的早会中,听到分行经理与被告提及会将新客户刘炽良的妻子户口的资产转到刘的新户口,并要求刘购买一份人寿保险。余事后因该些违规行为感到不舒服而选择辞职,另对于辩方指其「太敏感」,「小小事唔问清楚就以为人哋违规」,余表示不同意。
婴儿产品公司老板刘炽良供称,他妻子在大新银行的户口于前年遭冻结,甚至可能会被取消。在处理这问题时,刘向吴透露打算创业并开一个公司户口,吴遂向刘表示买一份人寿保险会有助其在大新银行开户,刘因为想开公司户口而「好无奈咁去买」。他又直言:「如果唔系必须,我唔会买」。
案件编号:粉岭刑事一五六二——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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