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站档主「犯聚」判囚缓刑

2021-05-2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去年四、五月先后有人于旺角聚集,遭警方票控违反限聚令,其中声称四月时设街站派防疫物资的档主否认参与群众聚集,昨于九龙城法院被判罪成,判入狱十四天,准以缓刑十八个月。另外于五月遭票控的两人则脱罪。

被判罪成的三十四岁被告陈昀耀(见图)称于奶路臣街摆档派口罩理应获豁免,惟郑念慈裁判官昨裁决时指,涉事档口长枱虽放着口罩等物品,但不见有任何宣传资料提及何时派发物资,不接纳被告说法,并重申限聚令的立法目的乃降低传播风险,大家都应遵守,否则「都唔知几时处理到疫情」。

辩方代表大律师黄乐之求情指,案发时间仅一分钟,警员没有留下来观察档口是否在派防疫物资,惟郑官不接受,直指警方若见到有人聚集「唔通仲慢慢观察?」,又谓被告原本可以两千元定额罚款处理,但他否认控罪、毫无悔意。

另一案涉五月聚集则由裁判官梁嘉琪处理,本案两被告十七岁中四生陈生树及二十四岁兼职厨师杨家荣自辩时均称当时只是路过山东街,无听到警方警告,由走进案发地点至被票控全程仅约一至两分钟。梁官引述作供警员指人群聚集的共同目的乃叫骂警员,故本案关键在于口号内容,惟控方盘问警员时无问及相关问题;至于另一关键在于两被告有否参与集结,但其中一名作供警员同意两次警告相隔少于两分钟,在附近小食店等候食物的人没有足够时间离开;亦同意行人路上堆满了人,市民在此情况下离开会有危险。案件编号:九城传票五〇〇〇一四、一六、一八——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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