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予信遭民建联对手提选举呈请
2021-05-04 00:00
前公民党成员李予信,前年以八十六票之差,在区议会选举东区锦屏选区中击败民建联洪志杰。洪志杰提出选举呈请,案件昨在高院聆讯。洪质疑选举结束后其选举代理被赶出票站,故无法监视票箱及监察选票处理情况。监票人蔡嘉奖昨供称,当晚九时半至十时半目测进场人数近三百多人,但票站主任在晚上十一时四十五分公布该时段有四百四十五人投票,令他顿时大吓一惊,认为公布数字一定有错,但他在选举后已扔掉点人数纸,当时亦没有与票站主任对质。
选举呈请人为前年区议会选举东区(锦屏)候选人民建联洪志杰;首名答辩人是胜选的李予信,次答辩人为东区区议会选举主任陈尚文。
洪志杰的监票人蔡嘉奖称,他当日携带身分证、委任信、监票员名牌到票站报到,而票站主任在晚上十时半选举结束时,要求所有人离开票站,洪不止一次提醒他在选举结束后、投票站转为点票站期间,监票人「可以」留在票站,蔡指:「其实我可以留低,但我无提出要留低」。蔡解释:「主任叫所有人离开,唔系我想离开。」
李予信因为参加民主派「35+初选」而被控违反《港区国安法》,早前已退出公民党。案件编号:宪法及行政诉讼三八五二——二〇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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