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淑庄等三人涉违限聚令表证成立
2021-04-22 00:00
林瑞华供自辩,去年三月他以中小企食店联盟召集人身分与业界开会,讨论禁酒令事宜,涉案的Hands酒吧股东之一陈沛妤亦有参与。翌日林与陈沛妤、陈淑庄等人到政府总部代表业界递交请愿信;他确认在去年一月加入了公民党,与陈淑庄分属党友。翌月二日傍晚政府宣布实施禁酒吧令,林遂在业界的WhatsApp群组提议召开紧急会议,该群组约有七十名成员,当中主要为酒吧及餐厅的东主与负责人,会议共有二十一人报名,林又请来陈淑庄、牌照顾问及任职食环署的朋友出席,陈沛妤则借出酒吧作为会议场地。
林在当晚十时半抵达Hands,他在门口量体温后,将写上「Private」字眼的白纸贴在闸边,并要求餐厅「落半闸」;当时店内仍有顾客,但没有一枱多于四人,餐桌间装上屏风,客人在陈沛妤要求下亦陆续结帐离开。当晚会议在约十一时十分展开,林先向业界讲解新条例的细节,陈淑庄又解释条例立法背景及注意事项。他承认当时有参与立法会的念头,但强调会议上不曾提及选举的事。而参与会议者入场前均有使用搓手液及探热。会上他用米高峰向业界解释有关法例条文,陈淑庄则讲解法律责任及立法背景,提醒业界小心应对。
至约午夜时分,警方接报到场调查时,会议已接近尾声。约十五分钟后,警员离开。再过约十分钟,陈淑庄亦离开,会议则继续进行,主要是邀请业界翌晨到立法会开记招,表达对禁酒吧令的意见。林强调,会上没有任何人提及选举事宜。他是于去年七月十三日才开始印制选举宣传单张,同月十六日才宣布参选。林在盘问下确认控方两名证人在会议开始前到酒吧光顾,当时职员替他们量体温,安排他们坐在店外的位置。他认为该位置「同入面有明显隔开」,没有影响餐厅内的会议;惟同意该位置亦属餐厅范围。
陈沛妤昨亦以辩方证人身分作供称,自己借出场后,特别吩咐同事要替与会人士量体温。她承认当晚曾安排熟客及两名证人坐在店外的位置,以及曾向与会人士供应饮品,但并无向他们提供餐牌。她又称,散会后与会人士自觉地付款,她亦有提供收据。后来有警员到场调查,惟警员经了解后仅称:「咁OK啦,你哋唔好咁嘈喇,有人投诉呀。」案件编号:九城传票五二六四〇八——五二六四一一——二〇二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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