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伟俊指鼓吹投白票或违法

2021-04-06 00:00

(星岛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基本法》附件一、二,都提及规管一些操纵或破坏选举的行为,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日前被问及,叫人投白票是否属操纵行为,引起政界对「投白票」问题的关注。立法会议员谢伟俊昨于电台表示,香港没有法律要求市民一定要投票,投票纯属公民责任,不受法例规管;不过他强调,若有人有组织地鼓吹煽动市民投白票,抵制政府,挑起分化,甚至颠覆政权,企图破坏政府运作,则有机会触犯《港区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提醒市民应留意。

谢伟俊表示,投票纯属公民责任,选民投白票只会影响投票率,不会影响选举结果,认为政府现阶段毋须规管投白票的问题,除非将来情况有变,如果证实涉及外国势力或资金干预,则另作别论。不过他提醒,在《国安法》及《刑事罪行条例》下,任何人如果发表一些煽动性文字或论述、有组织地鼓吹煽动市民投白票,从而抵制政府,挑起分化,又或者颠覆政权、破坏政府运作,是有可能犯法。他说虽然有关法例过往甚少执行,但不等于市民毋须留意。

港大法律学院公法讲座教授陈文敏则说,在自由选举中,选民投白票是普遍现象,并指在法例上一定可以做到禁止相关行为,但质疑在实际上难以执行。他续指,若政府将宣传或鼓吹选民投白票列为违法行为,将出现不少灰色地带,并举例指,若两名候选人在选举期间,互相攻击对方,并呼吁其他人不要投票予对手,亦容易成为违法行为。

陈文敏认为,若选民不投白票,亦可能填选所有候选人,令选票成为废票。他又估计,政府或担心在完善制度后,投票率将创新低或废票率创新高,并出现尴尬情况,又指政府与其决定禁止白票,不如应思考出现此现象的原因。另外,选委会内有多名当然委员,陈文敏担心,选民愈来愈少,出现更多既得利益,小圈子选举容易出现私相授受、枱底交易的情况,加上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决定不能提出上诉,选举透明度减少,产生的问题更严重。

出席同一节目的民主党主席罗健熙质疑,投白票可以是选民表达不满的方式,又或者想反映所有候选人都不喜欢,此做法过去一直无问题,为何现时会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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